福建省开展12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行动
为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省生态环境厅日前联合工信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水利厅等多部门围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从12个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入手,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具体包括臭氧污染防治、碧水(城市黑臭水体、牛奶溪、劣Ⅴ类水体)攻坚“三巩固”、海洋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业固废(危废)排查整治、医疗废物排查整治、闽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区延伸监督、土壤重点监管企业排查整治、源头保障百姓饮用水安全“六个100%”、“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开发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访问题排查整治等。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我省水、气、生态环境全优,但仍存在一些“老大难”“硬骨头”生态环境问题。为严细深实推进问题整改,我省将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包项推进机制,逐个专项细化出台实施方案,制定推进时间路线图,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交账一个、销号一个”的要求,推动逐项交账销号,确保专项行动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目前,12个专项行动陆续启动。其中,“长空亮剑”专项行动聚焦泉州、漳州等重点区域实施精准下沉监督,9月底10月初传统臭氧季污染高发易发时期污染天数同比减少近10天以上;推进“千吨万人”水源地(县级以下及地下水型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发现环境问题144项,完成整治41项;为打造“最美海岸线”,10月底启动海漂垃圾无人机航拍监测,同步排查海岸线保护和入海排污口设置情况,第一期航拍约80公里岸线,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并督促治理;188家省级重点土壤重点监管企业正在开展用地自行监测,排查污染风险隐患;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已全面铺开,各地依托专项治理APP正在按要求对10个化工园区,257家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聚焦采石采砂、房地产开发、工矿用地、核心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范围功能区调整等问题通过遥感数据分析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督,运用卫星遥感手段实现全省自然保护区“天空地”一体化监督全面覆盖。
(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魏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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