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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9-11-21 09:45
  

  晋江新闻网11月21日讯 昨日,《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举行。该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条例》适用于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晋江、洛阳江流域的规划、保护和污染防治。其中,晋江流域指晋江源头至蟳埔枪城出海口所有干支流的集水范围,包含外引工程龙门滩水库流域;洛阳江流域指洛阳江源头至洛阳桥闸出海口所有干支流的集水范围;晋江流域上游地区指晋江金鸡拦河闸以上地区。

  记者了解到,晋江、洛阳江(以下简称“两江”)是泉州市辖区内河流长度最长、流域面积最大的两条独立水系,流域面积达6000多平方公里,占泉州地域面积的54%。而晋江市位于晋江流域下游,其境内晋江流域主河道全长10.7公里。目前,晋江全市生产生活用水80%来源于晋江流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结合两江水环境保护实际,《条例》牢握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生态红线,对泉州市、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作明确规定;对编制流域产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作了规定;借鉴河长制工作机制,对运用河长制落实水环境保护责任作了规定。此外,《条例》还注重把握水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的相互关系,着力推动生产发展、生活幸福、生态良好“三生”并进。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明确指出两江流域水质应当不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其中,已达到Ⅱ类标准以上的干流、支流、河段应当保持水质不降低;低于Ⅲ类标准的干流、支流、河段应当逐步改善、提高水质。

  会上,晋江市还作了相应表态。下一步,晋江市将立即制定相应学习计划,当好学习者;积极开展宣传,强化宣传普及和舆论引导,当好宣传者,营造《条例》颁布实施的浓厚氛围,同时提高社会各界参与流域保护、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晋江也将围绕“两细两促两强”,贯彻执行好《条例》,当好执行者,切实保护好晋江人的“母亲河”,让晋江流域“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记者_许洋洋)

标签:晋江|洛阳江|水环境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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