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泉州市乡村文化旅游微景观工作营报名正式启动
晋江要打造一批“农业+文化+旅游”场所
记者从晋江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人才反哺农村”计划,充分挖掘村庄人文历史,推动乡村旅游快速发展,2019年首届泉州市乡村文化旅游微景观工作营活动正式启动,即日起接受各设计团队报名。
此次活动由中共泉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办,中共晋江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晋江市农业农村局、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承办,旨在充分挖掘各村(社区)的乡土内涵、体现乡村人文之美和历史渊源,打造一批“农业+文化+旅游”的活动场所。
微景观示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21日至2020年1月1日
二、活动地点:
20个晋江市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20个晋江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晋江市获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园区的村(社区)、晋江市获评中国传统村落的村(社区)、晋江市获评“省级旅游村”称号的村(社区)
三、活动将征集50支设计团队(即日起至11月20日可报名)
此次乡村文化旅游微景观工作营将广泛征集50支来自全国各地专业人士、协会、高校师生组成的设计团队,来晋利用村庄房前屋后闲置地块创作以乡村文化、乡村旅游为主题的微景观,作品要求落地并完成创作。
四、活动形式
1.微景观创作地块由参与活动的各村(社区)提供,并提供场地情况介绍及原貌材料,做好场地整理。参与活动的各村(社区)原则上要提供不少于1个地块。
2.主办方通过摇号的方式由的创作团队自行选取创作地块。
3.各相关镇(街道)会同所辖相关村(社区)负责安排创作团队驻村创作期间的食宿;4.主办方对于来晋参加活动的每个创作团队给予一定的差旅补助,其中省内团队按每个团队5000元补助,省外团队按每个团队7500元补助,境外团队按每个团队10000元补助。5.相关创作费用(施工费用、材料费用)实行补助制,由所在村(社区)采用聘请乡村工匠方式统一支付建造和材料费用,晋江市委乡村振兴办按每个项目总造价的60%予以补助。
五、创作要求
1.微景观的创作要以乡村文化、乡村旅游为主题,创作中要因地制宜、顺势而为,牢牢把握村庄“人、文、地、产、景”等元素,充分挖掘所在村(社区)的乡土内涵、体现乡村人文之美和历史渊源,对于该村(社区)今后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带动作用。2.微景观要以创作地块周边民居、地理、功能相结合,以“实精美”为原则,充分利用旧物料、闲置物件等进行创作,创作完成后成为“农业+文化+旅游”活动场所。3.微景观创作时不能铺张浪费,不能建设大牌坊、大项目,避免选择大树(胸径30厘米以上)、名贵树种和珍贵石材,树种配置要符合晋江当地气候和村庄地理区位特点,尽量选择本土原生树种,每个创作地块资金总造价需控制在8万元以内(含施工费用、材料费用等)。4.微景观创作完成后,各创作团队需在现场评审时将设计草图、效果图和创作文字说明(设计意图、说明)提交给主办方(可手绘)。
六、奖项设置
创作结束后,主办方将邀请文化、乡村建设、景观营造方面专家对活动期间创作完成的乡村微景观开展现场评审。评审产生一等奖3名,各奖励3万元;二等奖6名,各奖励2万元;三等奖12名,各奖励1万元;优秀奖若干名,给予颁发证书。
还等什么?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95-85690023!
(晋江新闻网记者_罗丽萍)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