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公安“住村”试点昨日启动
全省首创社区民警住进“群众家”
晋江新闻网10月26日讯 昨日,晋江市公安局社区民警“住村”试点先行在陈埭派出所启动。今后,该所社区民警在每周工作时间内将住进“群众家”一至二个晚上,通过零距离接触了解社情民意,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热点难点问题。据悉,此举在全省尚属首创。
上世纪90年代,晋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社会治安带来巨大压力。彼时,每当发生恶性案件,晋江刑警打起背包进驻案发地,短则三五天、长则四五十天,以“案子不破不收兵”之势攻坚克难,“背包”精神声名远扬。
“住村后,我将与村民同吃同住,当好群众的知心人,并努力开展好信息收集、人口管理、治安防范、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陈埭派出所溪边村社区民警赖永辉表示,他将严格遵守纪律制度,做到亲民不扰民,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真正将更多时间用于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陈埭派出所所长李建设介绍说,今后社区民警将在每周工作时间内,入住一名群众广泛认可的村民家中一至二个晚上。每名社区民警将携带专用的“住村背包”,包内装有被子、洗漱用品的“生活包”及用于警务的“工作包”和“数据包”等,并按标准向村民支付相应的住宿、餐饮费用等。
据悉,“住村”民警主要履行好“五大职责”:通过走访调查,全面收集掌握社情民意;对治安要素实行全采集、全录入和全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法治、安全防范宣传,扎实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重点人员管控措施,确保不漏管、不失控、不滋事、不闹事。
“通过住村民警与村民零距离接触,能更加全面地掌握社情民意,更好地维护治安秩序、开展矛盾化解、隐患排查和刑事打击,更好地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及时提供服务,接受监督。”晋江市公安局局长李森建表示,社区民警住村是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行动,是传承和弘扬新时代“背包”精神的重要举措,将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升,为今后推广积累经验、提供“样板”。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何金海 张金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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