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产业财经 >>正文

晋江撤销7家药品零售企业认证证书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9-10-25 09:26
  

执业药师“挂证” 严重违反相关法规

  晋江新闻网10月25日讯 近日,经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同意,晋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撤销7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记者了解到,7家药品零售企业在前期晋江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执业药师“挂证”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专项整治中发现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针对同样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另1家新许可发证药品零售企业,因暂未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该局将按《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对检查发现的8名“挂证”执业药师,该局已依法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

  据悉,开展执业药师“挂证”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整治以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和药械经营管理有关规定,重申《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要求,积极引导全市569家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自查,有65家执业药师不能在岗服务的药品零售企业主动变更药品质量负责人。

  为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在岗服务情况监管,专项整治以来,该局运用电子监管中心网上巡查药师驻店履职情况789家次,发现药师不在岗113家次,责令28家执业药师不能在岗服务的药品零售企业变更药品质量负责人。先后出动执法人员925人次,现场检查药品零售企业620家次,发现药师不在岗35家次,发出警告25份,责令限期整改30份。

  “下一步,我们还将深化执业药师‘挂证’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整治,严查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药品经营管理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撤销名单:

  1.泉州市汇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晋江江头分店(证书编号:闽C0595JJ2015305);

  2.福建省泉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晋江安海第一分店(证书编号:闽C0595JJ2014029);

  3.晋江市金井中兴大药房有限公司(证书编号:闽C0595JJ2015075);

  4.晋江市康汇药业贸易有限公司圣德分店(证书编号:闽C0595JJ2015096);

  5.晋江长康医药有限公司(证书编号:闽C0595JJ2015317);

  6.泉州市汇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晋江陈埭坊脚分店(证书编号:闽C0595JJ2016063);

  7.泉州市燕宇食品有限公司(证书编号:闽C0595JJ2018046)。

  (记者_许洋洋 通讯员_黄慧君 文图)

标签:药品零售|挂证|执业药师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