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4个县、13个镇、145个村入选省级乡村振兴试点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9-10-22 11:45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了《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鼓励基层积极探索乡村振兴的路径模式,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培育各具特色的福建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引领带动全省乡村全面振兴,全省确定50个重点县(市、区)、100个乡(镇)和1000个建制村等开展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力争到2022年探索形成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
其中,泉州市晋江市、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列为市级挂钩联系乡村振兴重点县,洛江区虹山乡,泉港区涂岭镇,石狮市永宁镇,晋江市磁灶镇、英林镇,南安市英都镇、水头镇,惠安县崇武镇,安溪县尚卿乡、虎邱镇,永春县五里街镇、玉斗镇,德化县国宝乡入选全省100个乡村振兴特色乡(镇)名单,洛江区河市镇新告村、泉港区南埔镇凤翔村等145个村入选全省1000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名单。
(记者 许雅玲 通讯员 陈诗国)
标签:乡村振兴试点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