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福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9-10-15 15:34
  

  省民政厅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0部门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地市一级至少要打造1~2个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县级以上要实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区县一级要确保有一个开展儿童福利工作的实体机构。

  《实施意见》明确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定位,并指明了两类机构的发展方向:加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鼓励两类机构积极向有需求的社会儿童和家庭开放。

  《实施意见》要求,每个村(居)配备1名“儿童主任”,每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明确了各级民政部门儿童业务骨干培训的层级和分工,构建分工明确、相对独立、紧密衔接的培训体系。要求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购买服务力度,特别指出要购买具备心理健康辅导能力的社会组织,有针对性地为精神关怀缺失、遭受家庭创伤等儿童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人格健康成长等专业性关爱服务,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实施意见》还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积极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工作者等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提供专业服务。

  (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廖振华 陈世根)

标签:留守儿童|服务体系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