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文体娱乐 >>正文

成都:侵害未成年人“前科”人员就业受限

www.ijjnews.com   新华社  2019-09-16 16:47
  

  新华社成都9月16日电 记者16日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成都侵害未成年人利益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于近日正式投入使用。

  据了解,为了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限制侵害未成年人利益违法犯罪人员再次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2018年10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成都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交管局、团市委等7家单位会签了《侵害未成年人利益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实施办法》。

  根据实施办法,各成员单位可以通过数据库查询侵害未成年人利益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包括因实施性侵、虐待、拐卖未成年人等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等。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未成年被害人的相关信息将不在数据库中显示。

  今后,幼儿园、小学、初中、幼儿及未成年人培训机构等教育单位、医疗机构、社会救助机构、体育场馆、出租车行业等经常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在聘用人员时,可以根据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并审批后进行查询,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可以作为以上行业单位聘用人员时的参考。

  (记者 吴光于)

标签:成都|未成年人
稿源: 新华社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