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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情侣因借贷纠纷上法庭 男子辩称女友隐瞒年纪被驳回

www.ijjnews.com   厦门晚报  2019-09-10 16:02
  

  昔日的情侣因借贷纠纷闹上法庭,男方欠钱却不认账,理由是之前不知道女方真实年龄和自己妈妈差不多,感觉被骗不想还钱了。近日,湖里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4年前,60后的李女士与80后的邹先生相识,之后双方发展成为男女朋友。据李女士说,两人在一起时邹先生对她甜言蜜语,后来向她开口借钱,她陆续共借给他约5万元。李女士说,她为了和邹先生在一起还离了婚,没想到他另有新欢提出分手。2017年开始,邹先生分几次还钱,共计2万元。

  2018年5月,双方因此事发生争执,还闹到了派出所。在民警的协调下,邹先生写了一张欠条,确认欠款1.5万元,承诺每月还款1000元,15个月还清,李女士也表示同意。欠条上还注明:“以后断绝关系,互不打扰各不相欠。”后因邹先生迟迟没有还钱,李女士凭着欠条将他起诉至法院。

  在法庭上,邹先生表示双方其实不存在借贷的关系,都是彼此自愿的经济往来。他说,分手后原本打算还钱的,可是在派出所看到李女士的身份证,发现她是1969年出生的,而此前他一直以为她不到40岁。“我妈妈也才53岁,她骗了我这么多年,我不打算给(钱)了。”

  湖里区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原被告双方自认存在特殊的亲密关系,但从欠条的内容来看,邹先生于2018年5月确认其本人欠李女士1.5万元。在没有其他证据推翻自认欠款的情况下,仅以对方欺骗实际年龄为由,不能免除其偿还债务的义务。因此,湖里区法院判决邹先生须偿还李女士1.5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记者 彭菲 实习生 杨苗 通讯员 湖法)

标签:情侣|隐瞒年纪
稿源: 厦门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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