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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条例:电梯谁来管维修谁出钱 都有说法了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9-09-10 11:12
  

  《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条例——

  电梯谁来管 维修谁出钱 都有说法了

  10月1日起,《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施行。昨日,泉州市召开了《条例》贯彻工作会议,对《条例》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创新点作出了详细解析。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8月,全市登记在册电梯56379台,在用51441台,停用4938台。其中,部分老旧小区存在各类电梯难题,《条例》实施,将有助于市民们用上放心电梯。

  【权威解读】

  电梯谁来管谁来修责任已详细界定

  记者从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条例》有七大创新点,对电梯主体责任进行详细界定;对住宅小区的相关费用收支进行明确;对电梯的信息化管理技术进行了规定;推动多元共治管理机制建立;解决选型配置土建工程等先天不足;推动保险、按需维保机制的形成;对施工单位的处罚更加严格。

  省特检院副院长林尧表示,《条例》对使用管理单位的界定作出规定,并规定了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另外,住宅小区电梯属于所有权人共有,且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共有人应当书面约定电梯管理人,负责电梯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电梯安装后尚未移交电梯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托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以往,住宅小区电梯长期存在费用问题、责任义务问题、电梯坏了没人修问题、物业与业主间不信任,以及多产权电梯没人管理的问题。此次,《条例》也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明确。电梯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修理。”林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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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电梯|维修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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