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晋江:电子抓拍+路面执法 “开车打手机”无处逃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9-09-04 16:50
  

“晋江全市‘电子警察’抓拍开车打手机”追踪

  “电子警察”抓拍“开车打手机”违法行为,成为晋江最近的热点话题。昨日,记者了解到,“电子警察”抓拍到的数量已大幅下降,从前天的400多起下降至99起。但路面形势不容乐观。昨日,晋江交警三中队开展“开车打手机”现场专项行动,10分钟就查获4名司机。

昨日,晋江交警在福兴路梧桐灯控路口开展开车打手机专项整治。记者_秦越

  交警上路查

  10分钟抓了4名司机

  10时21分,福兴路冠科科技园门口,一辆车停在掉头区的快车道上,司机正在看手机。交警立即上前检查,该司机解释:“我找不到路了,所以开手机看一下导航。”

  交警告诉他,即使停车看导航,也要将车停在路边的安全位置,停在掉头区的快车道上,非常危险。

  几分钟后,福兴路梧桐灯控处,红灯刚亮起,一辆小货车司机和一名摩托车司机几乎同时拿起了手机。交警将两人拦下,货车司机一直喊冤,反复地说:“我没有玩手机,我就是把手机拿起来听一下语音,我这不是打电话。”

  摩托车司机也振振有词:“红灯亮了,我看手机里有个未接电话,就回过去,不能让对方等太久。”

  10时31分,在和平南路公安局灯控,一名大货车司机边看手机边停车。交警上前将他叫下驾驶室,该司机还一脸懵懵地问:“为什么抓我?”当交警告诉他,开车不能打手机时,他才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我怕别人有急事找我,就低下头看了一会儿。”

  抓拍数量大幅下降

  摒弃陋习从我做起

  “每个被查的司机都有各种各样的借口,但是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什么样的借口都是苍白无力的。所以,行车时安全最重要,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希望每个司机摒弃陋习从我做起。”晋江市交警三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交警大队获悉,打击“开车打手机”违法行为,交警将持续高压态势,每个月都会在19个街镇开展路面打击行动,形成“上天入地”的双重治理。

  晋江市交警大队秩序设备中队传来一个好消息。经过本报多日宣传,昨日开始,“电子警察”抓拍到开车打手机的违法数量已大幅下降。从2日17时到3日17时,24小时内抓拍99起,而之前39小时的抓拍数据为432起。

  相关新闻

  男子开车聊微信刮擦奥迪车赔万元

  昨日17时10分,在晋江市长宁路上,一辆现代车刮碰了一辆奥迪车。19时许,记者赶到晋江市快处中心时,事故正在处理中。

  奥迪车司机陈小姐称,事发时,两辆车并排行驶在长宁路最右侧的两个车道,突然,现代车快速右转并入她的车道,将她的车撞了一下,“碰了之后,现代车开了很长一段才停下来。”

  在快处中心,民警在调查中发现,现代车司机谢先生,在事发前10多分钟内一直在跟人微信聊天。记者在谢先生的微信上看到,16时52分,他新加了一名好友,随后开始和对方聊天。直到事发,对方向他发了11条信息,他则向对方发了13条信息。这些信息除了两条语音,其余都是打字聊天。

  当记者询问谢先生为什么开车还要聊微信时,他不好意思地说:“说不清楚。”

  据民警介绍,该起事故谢先生负全责,而事故车损初步估计超万元。

  快处中心:

  玩手机引发事故多一天处理四五起

  晋江市快处中心副主任许冬晓介绍,上个月,世纪大道发生一起事故,一辆小车在向右并道时,刮擦到一辆直行的车辆。通常这样的事故,应由向右并道司机负全责。但是,并道的司机提出事故发生时,直行车辆的司机正在看手机。随后,民警通过调查证实,直行司机事发时正在拨打电话,因此判定,该起事故中两名司机负同等责任。

  “现在快处中心平均每天处理事故40多起,至少有四五起是因司机玩手机引起的,以追尾、刮擦为主。”许冬晓说,一旦确认司机在事发时玩手机,司机将承担事故中相应的责任。所以提醒司机朋友,开车时千万不能玩手机。

  (记者_朱艳 秦越 通讯员_陈文豪 何茹莲 刘铠 吴婷婷 文图)

标签:抓拍|开车打手机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