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9人以下客车改划为1类车标准 明年按新规收高速费

www.ijjnews.com   新京报  2019-09-01 13:13
  

  9人以下客车降为高速路1类车标准明年按新通行费收取

  9月1日实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部分2类客车和货车车型将归到1类车型划分标准。业内表示,不仅有助于降低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更是为明年1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省界站撤销后,实现“一脚油门踩到底”的便捷高效自动收费而做的必要准备。

  新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简称“新标准”)9月1日实施,在2003年版《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的基础上,新标准对车辆类别体系进行了重新划分,以方便对收费车辆的辨别。其中,将8人、9人客车划分为1类客车标准,也就是与原先7座及以下小客车同为“一家”。

  不过其通行费在目前暂时不会有变化。交通运输部表示,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按新版车型分类标准收取通行费。

  客车:由“座”变”人,8座9座归入1类

  根据新标准,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这也就意味着,8人、9人客车从2类客车分类中,划入到1类客车分类,与7人及以下车辆成为“一家”,高速路通行费也将按照1类客车的收费标准。

  新京报记者查阅高速相关收费标准,以京秦高速公路北三县段为例,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去年6月公布调整的收费标准计算,7座及以下客车每公里收费0.5元,8座及19座客车每公里收费1元。如果按照新标准调整后,8座、9座划入1类客车收费标准,每公里将有望节省一半的费用。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各地正在对收费系统和收费车道进行升级改造,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测算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未来新标准下8座、9座是否能享受到优惠,优惠多少,还要以各地实际公布为主。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新标准将客车分类从“座”改为“人”,也就是说,以往客车按照座位数进行分类,比如7座以下,而新标准则是按照客车注册登记的车辆类型和核定载人数分类。车主可以通过车辆上的“身份证”明确属于几人车。

  交通运输部指出,由座变人,是为了让分类标准更加简单明确,可减少收费争议和纠纷。比如,核定载人9人及以下为微型客车和小型客车,核发蓝底白字白框线号牌,10人及以上核发黄底黑字黑框线号牌,易于辨识。

  货车:车长小于6米且4.5吨以下归入1类

  按照2003版标准,货车以核定载重吨位为分类标准,会出现汽车厂商在利益驱动下,为迎合市场,将汽车载重故意由“大吨位”改成“小吨位”,为部分车主超限运输提供了可能。而新标准中,将货车按照车型分类,其中1类和2类货车分类界限值确定为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而以往则是2吨及以下货车为1类,2吨至5吨货车归为2类标准。

  对这一调整,交通运输部表示,采用按车辆轴数进行分类指标,从根本上解决了车辆“大吨小标”对分类标准的冲击问题,对于规范货车市场和公平收费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同时,部分原2类货车降为1类货车,降低了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符合国家降低收费负担的总体要求,更易为广大车辆用户接受。

  同样以京秦高速公路北三县段为例,新京报记者查阅相关标准发现,以往2吨至5吨货车为2类车型,每公里收费为1元,1类车型为2吨及以下货车,收费标准为每公里0.5元。货车方面1类与2类车型收费也有明显不同。不过,未来具体如何收费还要以各地实际公布为主。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36-2014)标准的规定,总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吨为微型货车和轻型货车,核发蓝底白字白框线号牌,车长6米及以上或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及以上为中型货车或大型货车,核发黄底黑字黑框线号牌,易于辨识,便于自动识别和实现自动收费。

  明年起将按新版标准收取通行费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在今年7月印发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规定,会同发展改革(价格)、财政部门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在报省级政府批准后,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这也就是说,按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收取通行费,是从明年1月开始执行。

  同时,交通运输部指出,目前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继续按照现有车型分类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可按照新分类标准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启用非现金支付功能,并继续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收费。

  明年1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省界站撤销后,全国高速公路将形成一张网。交通运输部表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修订,将进一步统一、规范和完善全国收费公路车型分类,支持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另外,为解决摩托车的统一分类问题,新标准继承各地区对摩托车分类的主流规定,明确摩托车通行收费公路,按1类客车分类。摩托车按1类客车分类也引发了摩托车是否能上高速的猜测。8月29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回应表示,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系误读。是否允许摩托车上高速,有关部门正在进行研究。

标签:
稿源: 新京报  编辑: 蒋少杰蒋少杰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