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福建省残疾人基本通信费用将优惠50% 优惠方案于9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9-08-12 17:38
  

  为方便残疾人获取信息,减轻残疾人信息消费成本,日前,省通信管理局、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为福建省残疾人群体实施通信优惠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面向残疾人群体推出通信资费优惠帮扶措施。

  优惠方案将于9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面向全省持证残疾人开放。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均可以任意选择在售公用通信服务,在用户申请办理业务的次月起基本通信费用按当月应收通信费用的50%收取。用户订制的增值电信业务费用、副卡及代他人付费产生的通信费用、国际及港澳台长途、漫游电话费用等四项费用均按实收取。

  广大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可凭身份证、残疾人证等相关材料至各企业自有营业厅办理相关业务。

  (记者 李珂 通讯员 陈拓)

标签:残疾人|基本通信费用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