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督边改 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泉州认真处理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
7月1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福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察工作。泉州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办理,对群众信访问题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确保问题查清、整改到位、责任落实、群众满意,以整改的实际成效造福于民、取信于民。
截至23日,泉州累计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123件,涉及水、大气、噪声、土壤等方面问题,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县(市、区)或市直部门办理。
快速反应 立案查处
据群众反映,晋江池店镇营边村九十九溪段,晋江龙昌鞋厂及旁边无名鞋底厂有噪声扰民现象,并且臭气熏天,污水直排九十九溪,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在接到问题信访交办件后,晋江市立即组织生态环境局、池店镇政府进行调查处理。
经核查,该公司冲床等生产设备生产时产生的工艺噪音通过车间围墙降噪后排放,成型工序上胶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未经处理排放,印花(高频)颜料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无组织排放。此外,现场检查未发现涉水工序,未发现生产污水排放行为。
检查当日,晋江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对该公司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导致产生有机废气直接外排的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当场查封生产用电,制止违法生产行为,并责令其立即整改。下一步,晋江市将引导龙昌鞋厂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加快完善环保手续。
督促整改 严禁“一刀切”
据群众反映,安溪金谷镇火车站旁枷楠电厂旧宿舍楼被改造成塑料加工厂,废气、污水直排。
接到转办信访举报件后,22日,安溪县主要领导立即组织赴现场走访,同时查看了解安溪鑫枷楠塑料花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和钢彩板房拆除情况。在现场工作中,安溪县各级各部门仔细向工作人员了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节点问题。下一步,安溪县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对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将继续坚持依法依规查处,严禁生态环保“一刀切”等简单粗暴行为,对于中央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和群众信访投诉,注意倒排时间节点、深入现场做好信访件核查,及时做好信访回复与反馈,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环境问题。
跟踪回查 确保整改
据群众反映,国道324线涂岭前欧路段有石雕厂对环境产生一定的污染。
20日,在接到转办信访举报件后,泉港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带领环境执法人员与涂岭镇、当地村干部一起对群众反映的324国道前欧段两家石材厂石雕厂进行实地核查,检查时发现两家石雕厂厂房未完全密闭,且生产期间有一定的扬尘影响。
针对该情况,泉港生态环境局立即督促指导业主密闭厂房,同时完善配套相应防尘抑尘设施。21日下午,泉港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两家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查,复查时,两家石雕厂已完成对厂房进行密闭,同时也已安装配套相应的喷水降尘设施,确实维护了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记者 游怡冰 通讯员 周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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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边督边改 打消群众之忧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泉州移交群众信访举报件后,市信访工作组第一时间转交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核查。23日,市领导带队前往惠安,现场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黄塘镇诗口开发区内存在的石雕石材加工厂无相关环保手续,噪声扰民,粉尘、水污染问题。经核查,投诉案件部分属实。黄塘镇诗口开发区内有34家石雕石材加工厂,其中部分企业环评手续仍不完整,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问题。根据调查结果,市领导现场督促企业立即整改。
下一阶段,相关部门将对群众反映的噪音、粉尘、污水等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一方面,加强对园区石雕石材加工企业的规范引导,督促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从源头上斩断“污染源”。另一方面,督促园区内9家列入第二批拟实施“整改提升”石雕企业加大环保设施的投建力度,确保2019年年底前验收投用;对剩余25家石雕企业明确分类处置意见,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整治;聘用6名专职巡逻队员,加强对工业区日常巡查监管。
(记者 吴宗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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