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省扫黑除恶督导组在泉开展督导“回头看”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9-07-23 09:30
  

  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部署,7月18日至22日,省公安厅副巡视员徐敏洪带领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进驻泉州开展督导“回头看”。

  18日上午,督导组与泉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见面交流,与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公检法等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个别访谈。同日下午,督导组深入市金融监管局和海洋与渔业局开展实地督导,分别组织召开“套路贷”问题整治座谈会和非法采砂问题整治座谈会。

  19日—22日,督导组先后前往安溪、南安、丰泽等县(市、区),通过明察暗访、个别访谈、专题调研、问卷调查,及与安溪长坑乡、南安官桥镇、丰泽泉秀街道等地基层干部群众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

  督导组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泉州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围绕“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强化线索摸排、破案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问题整改和综合治理等项工作,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市领导康涛、王永礼、游宇飞、林锦明、李伙金陪同督导。

  (记者 林铭珊)

标签:扫黑除恶|回头看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