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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强迫交易终伏法 晋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强迫交易涉恶案件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9-06-19 22:05
  

  晋江新闻网6月19日讯 昨日,晋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强迫交易案件,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据悉,该团伙以威胁、暴力手段垄断经营小区内水泥、沙等建材的销售和搬运等业务。

  晋江检察院指控:2015年年初,经被告人李某芳及苏某水(已判决)提议,被告人李某飞、李某伟、李某芳、李某贵及查某平(已判决)、苏某水合伙成立佳伟建材搬运公司(未经工商部门注册,非法人),以威胁、暴力手段垄断经营晋江市池店镇“龙湖嘉天下小区”内水泥、沙等建材的销售和搬运、敲墙等业务,并于2015年5月份雇佣被告人查某、李某星。

  2015年至2016年1月,由被告人李某伟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管理公司全部人员,采购装修建材,资金管理,参与确定建材销售价格,建材销售及搬运、敲墙等业务的推销等;2016年2月以来,由被告人李某飞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管理公司全部人员,采购装修建材,资金管理,参与确定建材销售价格,建材销售及搬运、敲墙等业务的推销等;被告人李某芳负责采购部分装修建材,参与确定建材销售价格等;被告人李某贵参与确定建材销售价格等;被告人查某在威胁现场帮忙,负责搬运工人管理,建材销售及搬运、敲墙等业务推销等;被告人李某星在威胁现场帮忙,负责建材的进出账,安排人员送货、收账,建材销售等。其团伙已经形成以被告人李某飞、李某伟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李某芳、李某贵及查某平、苏某水为重要组织成员,被告人查某、李某星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该犯罪集团主要由苏某水、查某平等人通过电话威胁、到施工现场口头威胁、阻扰施工及材料运送等手段,多次强迫该小区内装修公司或个人接受该公司提供的建材销售及搬运、敲墙等服务。其中,被告人李某飞、李某伟、李某芳、李某贵共实施强迫交易7起,交易金额共计147776元,被告人查某、李某星共实施强迫交易6起,交易金额共计129776元。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充分保障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并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就六被告人组织结构、股份占比、作案动机、作案手段、各自行为、对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产生的影响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辩论阶段,公诉机关就六被告人的行为定性、应负的法律责任、法定量刑情节及案件的启示和教训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六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从轻处罚,辩护人围绕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晋江法院将择日宣判该案。

  (晋江新闻网记者_吴择 通讯员_吴晓燕 陈德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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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张茜茜张茜茜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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