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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张汉杰任晋江市副市长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9-06-27 08:23
  

晋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晋江新闻网6月27日讯 昨日上午,晋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晋江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洪于权、曾献礼、连泉富、姚志强、林友竹参加会议。晋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吴忠刘到会介绍相关人事安排及拟任职人员情况。晋江市副市长张淑语、黄少伟列席会议相关议程。

  会议听取和审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8年本级决算草案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指出,要依法科学理财,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狠抓审计整改,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要严守风险底线,确保债务安全。

  会议听取和审议晋江市政府研究处理《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对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会议强调,晋江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前瞻规划,优先布局,增加养老服务供给;要推动养老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网络、机构、设施和队伍建设;要加强宣传,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听取审议晋江市政府研究处理《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对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个别晋江市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并作出相应决定;审议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张汉杰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王骥同志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详见下文)。

  会议还组织部分泉州市人大代表述职。

  (记者_许洋洋)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19年6月26日晋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任命张汉杰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王骥同志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许国鑫同志为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免去陈伟勇同志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免职的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2019年6月26日晋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李永宗同志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审判人员名单

2019年6月26日晋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吴明铀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任命张小燕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永固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刘基荣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陈雁平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交通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吴景芳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磁灶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王清镇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青阳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曾育发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龙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陈永哲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磁灶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蔡鸿铭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龙湖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谢远欣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金井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青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洪新民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阮芳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东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向阳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安腾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冯洁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林文晋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龙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吴晓燕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金玲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许海民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青阳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林海堤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陈埭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施经营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吴庆锥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贺张翡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庄马炮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姚加奖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洪民强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慧玲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职务;

  免去吴铭清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蔡佳民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林荣业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青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蔡忠楚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吴声坛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金井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林荣宗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林萍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胡谦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许逢其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禤汉夏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陈埭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标签:人事|张汉杰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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