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全市网约车违法7010起 滴滴旗下车辆占97% 该公司被约谈
网约车司机醉驾被查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5月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网约出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010起,其中查处酒后驾驶2起、超速333起、闯红灯583起。其中5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数达1078辆。滴滴平台下一辆车牌号为闽C61VX0的网约车,一个月交通违法竟达22次!
全市网约车逾万辆 滴滴公司网约车交通违法多发
据了解,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作为出租客运的“新业态”,近年来在泉州迅猛发展,已成为广大群众出行方式的主要选择。但由于网约车平台公司绝大部分从业人员无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经历,存在安全意识薄弱、安全制度不全、安全管理缺失等情况,安全制度流于形式,导致网约车交通违法多发。
交警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已取得营运资格的网约车已逾万辆,其中滴滴出行泉州分公司有9000多辆。今年5月查处的网约车交通违法多数也是滴滴公司的网约车,违法总数达到6801起。其中单车违法未处理累计达到5次(含)以上的网约车,滴滴出行泉州分公司有1029辆。当月交通违法起数排名前15位的都是滴滴出行泉州分公司的网约车,其中闽C61VX0单月违法量达到22起,其余14辆滴滴公司的网约车交通违法量也在7次到10次之间。
多部门约谈滴滴泉州分公司要求提高车辆“监管率”
前日,多部门联合约谈滴滴出行泉州分公司负责人。要求滴滴泉州分公司要切实扭转交通违法多发、高发势头,消除交通违法积压问题,提高车辆“监管率”。对当月交通违法起数排名靠前、酒后驾驶、超速50%以上等被通报点名的车辆要切实采取措施,约束车辆管理人员驾驶行为;对涉及的加盟租赁公司要开展暂停新增车辆、停业整顿等措施,待整改验收完成后方可开展业务。对违法违章严重的车辆,必须制定具备可操作性的奖惩措施,严格落实在岗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滴滴公司车辆和租赁公司负责人要指定专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通报要求未落实或效果不明显的要严肃追责,调离岗位。
网约车酒驾案例
2019年5月30日,南安霞美派出所民警于省道308线四黄高铁桥路段查获陈某醉酒后驾驶闽C39XC0小型轿车,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72.2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9年5月21日晚上11时许,陈某驾驶闽CD02675号新能源小型轿车(网约车)由安溪县凤城镇凤冠山庄往安溪县凤城镇毓秀路方向行驶,至安溪县凤城镇新安路与毓秀路路口路段,与李某驾驶的由安溪县县政府往安溪县永安路方向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查,当事人陈某饮酒后驾车至事故路段时,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傅恒 通讯员 赵美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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