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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履行 信用风险管理义务 富贵鸟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9-06-12 16:32
  

  晋江新闻网6月12日讯 近日,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代码:01819.HK)发布海外监管公告,富贵鸟于2019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称,富贵鸟于2015年4月22日在中国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经查明,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履行信用风险管理义务及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

  鉴于违规性质及情节,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1.8条、第6.2条及第6.4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富贵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及对富贵鸟董事会主席林和平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富贵鸟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的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计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记者_施珊妹)

标签:富贵鸟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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