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晋江市老年大学第三届校董会董事长陈建福: 携手社会贤达行善举 助力老年大学再发展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9-05-29 10:02
  

  “很荣幸能够担任晋江市老年大学第三届校董会董事长,未来我将和校董会的同仁们一起,勠力同心、携手并肩,助力老年大学再发展。”昨日,晋江市老年大学第三届校董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上通过了第三届校董会人员组成名单,陈建福当选为晋江市老年大学第三届校董会董事长。

  身为福建晋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陈建福,身上有多枚“标签”:泉州市人大代表,晋江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晋江市慈善总会永远荣誉会长、罗山中学校董会名誉董事长、晋江市罗山商会会长。如今,他的身上又多了“晋江市老年大学第三届校董会董事长”这一“标签”。“这既深感荣幸,更觉是一份责任。晋江市老年大学校董会自成立以来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以后要更好地发挥校董会的作用,我感到肩上沉甸甸的。”陈建福表示。

  成立“陈建福文艺基金会” 奖励优秀文艺师生

  陈建福与晋江市老年大学结缘于2002年12月,晋江市老年大学校董会正式成立,他成为第一届校董会成员; 2011年11月,陈建福担任第二届校董会名誉董事长。

  2011年开始,为培养老年大学文化艺术人才,活跃学校文化生活,愉悦学员身心,陈建福每年拿出2万元,设立“陈建福文艺基金会”,奖励老年大学书画、音乐、南音、舞蹈、器乐、曲艺表演等专业优秀师生,以鼓励师生创造优异成绩。

  陈建福表示,现在生活条件、医疗条件比过去好,到了退休年纪的老人其实都还有精力、梦想,如果只是一直待在家里,不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而老年大学为老年人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舞台,“在这里,过去因为工作生活无法学习的兴趣爱好,现在这些爱好如书法、舞蹈、剪纸、功拳、花卉盆景、摄影、诗词、灯谜、绘画等都可以学到,特别好。”陈建福看到很多老年朋友在老年大学学习之后,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唱歌跳舞、弹琴唱曲,每天都乐呵呵的样子特别高兴,“老年人就应该走出家门看看新事物、学习新知识,开放眼界,像年轻人一样充满活力。老年大学让学员们在学校‘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快乐地度过晚年是非常有意义的。希望文艺基金会能为创建高水平的学校尽一份力。”

  赤子之心 回报社会

  已步入古稀之年的陈建福也和老年大学里的学员们一样,属于应该享受快乐晚年生活的时候。但是身为福建晋兴集团的掌舵人,他仍在管理集团事务,活跃在许多社会慈善事务活动中。此次,被推选为新一任校董会董事长也源于他乐于助人,乐心公益。

  “企业的财富来自社会,就应该回报社会,分享给需要帮助的人。”陈建福说,“母亲从小就教育我,要与人为善,自力更生的同时要争取帮助别人。”于是,在母亲的影响下,陈建福一直抱着赤子之心,回馈乡里。1992年,陈建福在自己还不是很富裕的情况下毅然捐出20万元资助福埔小学办学。2012年,他独资成立了“晋江市罗山金锭慈善福利中心”,从那时开始,福利中心每年都给28位困难老人按月发放生活费,帮助困难老人安度晚年。2016年,他耗费3000多万元建造了一幢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高20层的金锭慈善大楼捐赠给晋江市慈善总会,交由晋江市慈善总会进行管理出租,所得租金全部用于扶贫济困……

  至今,陈建福先后已为家乡的教育、慈善及其他公益事业捐款4000多万元。2014年,晋江市人民政府授予陈建福家庭为“慈善世家”,他个人也获得“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个人奖”“慈善公益事业功勋奖”等荣誉。

  如今,陈建福从老前辈丁和木的手里接过了老年大学第三届校董会的旗帜,他希望能为晋江老年教育贡献自己的一份力:“学校创建校董会目的就是发动群众,宣传创办老年大学的重要意义,扩大影响,拓宽办学渠道,使全社会更加支持老年教育事业。今后,我们新一届校董会也将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认识到办好老年大学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是一功德无量之举。让更多的社会人士认识老年教育的重要性,在社会上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的乡贤参加到我们的校董会中来。未来,全体校董会成员一定会继续关心支持学校的发展,为把晋江老年大学建设成更富有侨乡特色,成为全国一流的老年大学再尽绵薄之力。”

  (记者_黄海莲 文图)

标签:陈建福|晋江市老年大学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