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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 助力制造转型升级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9-05-24 09:19
  

  为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一批关键集群,构建与制造业升级相配套、与城市转型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晋江市商务局会同发改局、工信局、民政局、邮政管理局等单位,联合推出《关于推动服务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主要内容覆盖推动现代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引导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这四大版块。

  政策亮点

  在促进商贸业提质增效方面,重点引导限上企业做大、连锁经营企业入驻等。其中对新增总部(或区域型总部)设在晋江或在晋江设立独立法人公司、直营门店总数5个以上的连锁经营企业(物流业除外),年纳税额超3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以上,分别按本级地方留成部分的60%、80%、90%给予补助。

  鼓励特色楼宇经济方面合计有6条政策,重点包括培育“亿元商务楼宇”、“专业特色楼宇”、商务楼宇定向招商和增强配套服务等。其中,对明确定位经营业态且入驻率达到60%以上的特色商务楼宇,按照已出租面积每月6元/㎡的标准给予楼宇运营主体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鼓励会展经济发展壮大,总共9条。参照其他先进地区做法,围绕晋江会展中心新年试运行契机进行相关政策条款梳理。其中,对于境内的外来人员参会人数达200人以上的各类境内会议,每场次按照不同标准给予补助:1500人以上的最高补助10万元;对国际(境外)会议,对于参会人员有来自境外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的国际(境外)会议,按照不同等级标准进行奖励:境外参会人数达500-1000人(不含)的,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

  部门解读

  晋江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此《若干意见》主要依据为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重,加快服务业改革创新,做大做强专业市场集群、城市商贸集群、高端商务集群等一批关键集群,提升集聚展会服务、营销策划等会展经济业态,构建与制造业升级相配套、与城市转型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梳理相关政策条款。

  促进商贸业提质增效,总共有4项7条,保留2条推动限上纳统企业做大并提高新增纳统企业奖励金额,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5万元;增加各商贸平台引导新增企业纳统奖励对象范围。

  在鼓励特色楼宇经济方面,《若干意见》修改“入驻商务楼宇租金补助”条款,即提升奖励门槛(年营业收入)并规定“奖励金额不得超过企业当年度纳税地方留成部分”;新增商务楼宇对地方经济贡献奖励条款;新增当年度入驻商务楼宇并装修补助条款;新增鼓励商务楼宇定向招商条款。

  在鼓励会展经济发展壮大方面,《若干意见》则参照先进地区的做法,围绕晋江会展中心将于明年试运行契机进行相关政策条款梳理,总共9条。即保留原有企业营销活动补助条款并提高补助标准;新增支持会议举办、鼓励自办展、招揽引进展会、知名会展机构进驻、举办大型境内会议等条款。

  针对“引导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如何制定相应政策,晋江市商务局相关人士介绍说,《若干意见》突出对于电商行业较为关注的、创新性的新热点新趋势,特别是与晋江产业现状契合度较高、有利于发挥晋江传统制造优势、带动传统行业转型的前沿业态予以鼓励和支持,推动晋江电商创新。另一方面重点引导企业关注和适应电商法实施后带来的行业新变化,走规范化经营的道路。此外,针对晋江电商行业主体“低小散”的问题和配套服务缺失的问题,侧重于培育电商销售主体,鼓励电商企业聚集,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培育电商配套服务产业等方面。同时,对企业关注程度、兑现意愿强烈的热门条款也进行了保留和优化。

  此外,《若干意见》还就“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业”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做出了相应的政策补助措施。

  (记者_蔡明宣)

标签:企业创新发展大会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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