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12家单位共同组建晋江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9-05-15 09:27
  

  晋江新闻网5月15日讯 昨日上午,晋江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启动仪式在陈埭民族中学举行。晋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长义出席启动仪式。

  据了解,晋江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由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委、妇联、关工委共12家单位共同组建,整合相关部门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的职能,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十项措施”。

  未成年人保护十项措施包括:强化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工作组织领导;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制度;加强涉罪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行教育行业从业资格申请人犯罪信息前置查询制度;维护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推动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建立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机制;加强未成年人重点群体的关爱保护。

  据悉,联盟单位将从上述工作内容出发,形成部门合力,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共同搭建未成年人社会化预防帮教网络,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记者_黄伟强)

标签:未成年人|保护联盟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王婷婷王婷婷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