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5月1日起 厦门停收“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 车主可在窗口或网上办理退费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19-04-28 15:22
  

  昨日,厦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自2019年5月1日零时起,厦门市将停止收取“四桥一隧”(厦门大桥、海沧大桥、集美大桥、杏林大桥和翔安隧道)车辆通行费。

  厦门的进出岛通道,自2005年9月开始实行年费制。十余年来,厦门市将投入重金,先后建设集美大桥、杏林大桥和翔安隧道,不断扩容进出岛交通服务能力。去年9月,“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进行改革,车主可选择按次缴交。此次改革更进一步且更为彻底:从今年5月1日起,停止收取“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

  此举是厦门市将经济民生发展的一项重大利好。今年初发布的《2018年厦门市交通大数据报告》中显示,海沧大桥、杏林大桥、集美大桥、翔安隧道、厦门大桥这“四桥一隧”,进岛26.0万辆次/日,出岛26.4万辆次/日,且进出岛车辆数仍在增加。

  “停止收取‘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本地及外地牌照车辆均停止收取),是厦门市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助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促进跨岛发展与岛内外一体化、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降低企业物流和群众交通成本、方便市民出行的一项重大举措。”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据了解,停止收取“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后,现有的“四桥一隧”收费站将清理完善,以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同时,为最大程度利用现有资源,安装在机动车上的电子标签以及配套收费系统和设备暂时予以保留,有关单位将在现有系统和设备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汽车电子标识项目试点,研究电子标签在智能交通管理方面的拓展应用,为车主提供更加多样化、智能化、便捷化的交通出行服务。

  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已经提前缴交2019年及之后年度“四桥一隧”车辆通行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于2019年5月1日起在“四桥一隧”年费办理窗口或网上办理退费手续,退还剩余月份的车辆通行年费。

  同时,对于2019年1-4月及之前年度所欠的“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则应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缴清。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到“四桥一隧”年费办理窗口或通过关注“厦门路桥年费”微信公众号、下载“厦门路桥通”App、登录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年费网进行补缴。需要提醒的是,个人车主请尽量选择通过网上渠道办理,单位车辆只能通过窗口办理。

  (记者 徐景明 汤海波 通讯员 谢玲玲)

  昨日,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办理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年费退费的通知》,并详细解读退费办法。

  问题1:提前缴纳的车辆通行年费能否退还?

  答:能退还。凡是已缴纳2019年及之后年度厦门市车辆通行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由通行费征收机构按流程办理退费,一次性返还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及之后年度厦门市车辆通行年费。

  问题2:机动车所有人如何办理车辆通行年费退费?

  答:机动车所有人自2019年5月1日起可选择在窗口或网上办理退费。退款申请受理后,将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退款工作。

  -窗口办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四桥一隧”年费办理窗口进行现场办理。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3:30-17:00(冬令时)。

  -网上办理:2019年5月1日零时起,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关注“厦门路桥年费”微信公众号、下载“厦门路桥通”APP 、登录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年费网24小时自助办理退费。

  问题3:办理车辆通行年费退费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窗口退费

  个人用户:

  ①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不是车主本人办理的需提供车主及经办人双方身份证原件);

  ②机动车所有人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注明联系电话);

  ③机动车所有人银行卡或复印件1份;

  ④车户签署票据涉税声明。

  单位用户:

  ①经办人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委托书需注明单位全称、退费银行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②机动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车辆明细清单;

  ③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注明联系电话);

  ④缴纳车辆通行年费的发票原件(回收开具的发票原件,重新开具实缴发票)。

  -线上退费(限个人用户,单位用户请至窗口办理)

  按系统提示录入并提交信息,经系统审核通过即可自动办理退费手续。

  问题4:未缴纳2019年1-4月及之前年度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是否需要补缴通行费?

  答:按照有关规定,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停止收取后,2019年1-4月及之前年度所欠车辆通行费,机动车所有人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清。逾期经依法追缴仍未缴交的,由通行费收费机构推送至厦门市社会信用管理系统。

  温馨提醒

  尽量网上办理减少排队时间

  ●前期窗口退费人多易拥挤,建议广大车主合理安排时间,尽量使用线上渠道自助办理,需要到窗口办理的车户可以在“厦门路桥通”APP或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年费网提前预约,必要时办理窗口将实行分批次办理,减少现场排队等待时间。

  ●单位车辆、车辆信息变更等特殊车辆的退费请到窗口办理。

  ●2019年1-4月及之前年度所欠车辆通行费,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清。逾期经依法追缴仍未缴交的,将推送至厦门市社会信用管理系统。

  ●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厦门路桥年费服务热线电话0592-5828666,也可通过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年费网、“厦门路桥通”APP、厦门路桥年费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咨询。

  (记者 徐景明 汤海波 通讯员 谢玲玲)

标签:通行费|四桥一隧
稿源: 厦门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宝英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