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2019年小学幼儿园入学指南
1.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招生原则
公办学校按 ①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住宅60㎡及以上)→②小户型住宅(60㎡以下)落户子女和政策照顾对象(军人子女、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③扩招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④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
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①社保缴费凭证→②《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同属学校服务区的顺序招生。同类别入学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平等入学。
“两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入住;实际入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温馨提示】
①《居住证》《劳动合同书》都办在同一所学校服务区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确保各种证件签署时间在孩子入学当年3月1日前办妥,方便孩子入学。
②《劳动合同书》只要真实有效、不需到劳务站鉴证。
③祖辈在学校服务区买房,入学对象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的,视为服务区户口,凭《户口簿》、《房产证》申请入学;本类别只接收同一父辈的子女入学。
④部分享受照顾政策的原住居民,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落户本社区,父(母)在本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实际居住的,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入学,容量不足时,按“扩招对象”类别派位入学。
2.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确保全市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公办幼儿园不开设小小班。
3.招生时间
5月1日左右,各校、园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服务区、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7月5日-7月6日,全市所有小学、幼儿园统一接受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含转学)报名登记。
7月15日前后,公布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结果;需要电脑派位(抽签)招生的学校,公示电脑派位(抽签)时间、地点、办法。
7月25日,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容量已满的,不再接受入学申请;容量未满的,8月24日起继续接受“统筹调剂”对象入学。
4.入学证件办理时间
小学幼儿园招生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学生父(母)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需1年以上(入学前一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5.“两一致”入学对象
(1)住宅、户籍同属学校片区的“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直接申请入学。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服务区的小学或幼儿园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在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以界定父(母)身份的同时,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住宅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片区的市直小学、镇属小学申请入学。
①青阳、梅岭老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南北服务区界定:以相府路—杏园路—梅园路—南山路—嘉华路为分界线;路西北的为北片区,属实验小学服务区;路东南的为南片区,属第二实验小学服务区。
②青阳、梅岭老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幼儿园服务区界定:以世纪大道、湖光西路、泉安路为界,市区三所市直幼儿园按片区就近招收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西北片就读第三实验幼儿园,中片就读实验幼儿园,东南片就读第二实验幼儿园。
(3)在青阳梅岭以外镇(街道)机关干部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住宅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小学申请入学;其中,在中心市区市直学校、镇属学校服务社区拥有个人房产的,子女按社区“两一致”类别申请入学。
【温馨提示】市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办法申请入学。
6.国有企业员工子女入学
市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管理身份员工的子女,根据“分类招生”原则申请入学。
(1)在学校服务社区内同时拥有房产、户籍并实际入住的,子女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2019年秋季,房产在青阳梅岭区域、户籍在本区域单位集体户的,在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暂参照“两一致”对象入学。
(2)在学校服务社区内拥有房产、户口尚未迁入的(即“有房无户”),子女在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按“扩招对象”类别申请入学。
(3)没有房产、子女随父(母)落户在企业集体户的(即“有户无房”),子女在户籍所在镇(街道)学位宽松的小学按“扩招对象”类别统筹入学。
(4)晋江范围内没有房产、户籍的,凭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书》,子女在务工子女类别中优先入学。
7.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凭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武警部队《警官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凭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申请入学。
(2)优秀人才子女入学
①入学政策:泉州市第一至第二层次人才、在我市居住或务工的第三至第四层次人才,晋江市1至3类人才及晋江市博士、“5121”引进的高端、高级、骨干人才,子女可自主选择我市公办学校直接就读;泉州市第五层次人才、晋江市4至5类人才,子女可在父(母)实际务工或房产所在镇(街道)的市直、镇(街道)属公办学校(不含实小、二实小、三实小,实幼、二实幼、三实幼)按“扩招对象”类别申请入学;泉州市第六、第七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可在父(母)实际务工或房产所在镇(街道)条件较好、尚有学位的公办学校申请入学。
②申请步骤一:网上搜索打印《泉州市高层次(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升学)申请表》→人才办、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教育局根据申请人意愿安排学校→申请人携带子女到相关学校申请登记。
申请步骤二: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材料1-7)进行网上申报→申请确认后按相关程序自动流转→持上述材料向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③报名时间与办法:7月5日—6日,凭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泉州市高层次(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或系统审核后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人才证书》或《房产证》到学校登记点申请入学。
(3)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晋江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子女入学:凭个人完税凭证、《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申请入学。
申请步骤:申请人凭个人完税凭证、《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直接申请入学→学校审核无误后给予录取。
(4)“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凭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心”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户口簿》和《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到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请入学,根据“名次优先”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安排到申请小学或落户地服务区小学入学。
申请步骤:网上搜索填报《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向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领取《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凭《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和《户口簿》向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请入学→符合条件的,安排就读学校→申请人携带子女到相关学校报到→相关学校公示接收结果。
8.“扩招对象”入学
根据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学校如有剩余学位,采用电脑派位(抽签)或适龄儿童“落户时间顺序”办法招收“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籍(外籍)”等“扩招对象”。
(1)拥有服务区住宅,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凭《房产证》、《户口簿》参加学校派位招生。凭户籍、房产入学的,不需提交《居住证》或《劳动合同书》。
(2)拥有服务区户籍(不含集体户),片区内没有住宅的,凭《户口簿》参加学校派位招生。
(3)“港、澳、台、侨籍(外籍)”适龄儿童,可在父(母)在我市的祖籍地、房产所在地、父(母)务工地服务区学校,凭出入境证件、体现亲子关系的出生证明或身份凭证,体现祖籍地、房产所在地或务工地的相应证件申请入学。
(4)晋江市荣誉市民、烈士、见义勇为对象子女,根据上级有关照顾政策,纳入服务区扩招对象。
9.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务工子女凭《户口簿》、父(母)《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申请入学。
(2)2019年,市直小学和市直幼儿园,各镇中心小学和中心幼儿园继续推行凭社保证明入学政策;2020年起,青阳、梅岭、安海区域学校,各镇镇区教育资源相对紧张的学校,全面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其他公办学校逐步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
(3)父(母)不在晋江务工的、未能提供“有效证件”的、错过规定报名时间的等不能在晋江入学。
【温馨提示】
①“积分优待对象”父(母)、子女按政策规定落户在务工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后,方可享受入学优待。
②据了解,办理《居住证》须符合“暂住登记满半年”的前提条件,首次办理《居住证》、因居住点变化需更换《居住证》、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需补办《居住证》的,请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10.晋江籍适龄儿童异地入学
晋江户籍适龄儿童在非户籍地入学:一是购房,凭《房产证》,可参加学校派位招生或协调周边学校入学;二是务工,父(母)在我市学校服务片区开店、办厂、务工,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凭社保缴费凭证及《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书》,子女可在企业服务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11.残疾儿童入学
残疾儿童视残疾程度,可通过特教学校、特教辅读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方式完成义务教育,送教上门需建立学籍。
【温馨提示】缓学、免学对象需在法定入学年龄登记报名前办理《缓学(免学)申请表》,办理步骤:搜索打印《福建省 县适龄儿童少年免学缓学申请表》并附医院证明→服务区学校审核→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教委(育)办审核→教育局初幼教科审批。
12.部分市直学校服务区介绍
(1)实验小学:①阳光社区、青华社区、锦青社区;②青阳梅岭区域北片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③派位招收父母在湖光路以南、泉安路以西、东华街新华街梅园路以北、南山路以东所划服务区内拥有住宅、实际居住(应落户阳光、青华、锦青社区而尚未入户)的适龄儿童。
实小凤竹校区:①竹园社区、竹树下社区、蔡厝社区;②青阳梅岭区域北片区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③派位招收世纪大道以东、双龙路以南、泉安路以西、石鼓路以北所划片区内和上述三社区范围内拥有住宅、实际居住的业主子女。④派位招收父母在竹树下、竹园社区务工、参加社保,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同属片区的务工人员子女15人;
(2)第二实小:①青新社区;②享受原有照顾政策、允许就读第二实验小学的霞行社区、曾井社区、梅青社区(24、25队且居住在南山路梅园路以南)符合要求的对象;③青阳梅岭区域南片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④派位招收新华街以南、崇德路以西(含第二新村)、迎宾路以北、世纪大道长宁路永嘉路所划服务区,拥有住宅、实际居住(应落户青新社区而尚未入户)的购房户子女。
二实小二校区:①陈村社区;②青阳梅岭区域南片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③派位招收迎宾路以南、泉安路以西、长兴路以北、世纪大道以东所划片区内,拥有住宅、实际居住的购房户子女。
(3)第三实小:①华洲村、大洲村、霞美村原住民子女;②桥南服务区改造项目征迁安置户子女;③派位招收锦州瑞苑、海丝景城、南天裕景、桥南百捷地产、新加坡城、中骏蓝湾半岛、中嘉财富天下、恒大御景湾、江夏丽景拥有住宅、实际居住且父(母)与子女户籍入户至服务区社区的购房户、安置户子女及池店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子女。
三实小滨江校区:①卓辉海港城、世源江湾国际、舒华奥体中心、百信御江帝景、溜霞花园、华洲安置小区、华洲家饰市场、大清柏景湾和万科金域滨江拥有住宅、实际居住且父(母)与子女户籍入户至服务区社区的业主子女;②统筹接收派位落选的桥南服务区“两一致”对象子女及池店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子女。
三实小金针校区:①清蒙村、柴塔村、御辇村原住民子女;②清蒙怡景安置户子女;③清蒙怡景和中骏蓝湾悦庭拥有住宅、实际居住且父(母)与子女户籍入户至服务区社区的购房户子女;④统筹接收派位落选的桥南服务区“两一致”对象子女及池店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子女。
(4)第四实小:①西园街道王厝社区、仕头社区;②西园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含落户在泉州轻工学院的正式聘用教职工子女);③派位招收御龙湾拥有住宅、实际居住的购房户子女70人。
(5)第五实小:①陈埭镇岸兜村;②陈埭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③派位招收陈埭镇户籍和父(母)属陈埭镇户籍的片区外适龄儿童180名。
第五实小涵口校区:①陈埭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子女,军人子女;②涵口村原住居民子女;吾悦新城、华林春天、碧桂园万顺城央壹品、中梁荣誉首府、中梁城心首府业主子女;③派位招收陈埭镇户籍和父(母)属陈埭镇户籍的服务区外适龄儿童180名。
(6)第六实小:①罗山山仔社区、苏前社区、前沿社区(含小沿塘安置区)、梧桐社区;②罗山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③安泰世界城、兰峰城市花园拥有住宅、实际居住的购房户子女。
(7)第八实小:①林格社区、英塘社区;②灵源街道、开发区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子女,军人子女;③开发区(北至梧安溪、东至社马路、南至灵安路、西至世纪大道)企业务工1年以上并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员工子女。
八实小大山后校区:①大山后社区、大布林社区、小布林社区;②灵源街道、开发区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子女,军人子女;③开发区(北至灵安路、东至社马路、西至世纪大道、南至大深公路)企业务工1年以上并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员工子女。
(8)第十实小:①英林镇嘉排村、凫美村;②英林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9)华泰实小:①华泰社区;②罗山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10)潘径实小:①东石镇潘径村、潘山村、张厝村、埔头村;②东石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11)安海中心小学:①海东社区1—10组、13—45组,②鸿塔社区1—6组、14—46组,③安东村委会13—15组、17—20组。
(12)西滨镇中心小学:①海滨社区、跃进村、思进村;②西滨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③派位招收区域内持《居住证》和《劳动合同书》的务工人员子女。
(13)实验幼儿园:①青阳梅岭区域世纪大道以东、湖光路以南、泉安路以西区域内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②剩余学位派位招收梅青社区“两一致”对象。
实幼嘉天下分园:①龙湖·嘉天下购房户子女;“澄塘·嘉龙城”、新店村征迁对象“两一致”子女。②池店南片区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14)第二实幼:①曾井社区(1队-10队)、普照社区(1队-8队)“两一致”对象 ;②青阳梅岭区域泉安路以东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15)第三实幼竹园园区:①竹园小区购房户子女;②市区湖光路以北、世纪大道以西的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桂山园区:①君悦湾购房户子女;②青阳梅岭区域世纪大道以西,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中澳名雅居园区:①中奥名雅居购房户子女;②青阳梅岭区域世纪大道以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16)第四实验幼儿园:派位招收①王厝社区、仕头社区“两一致”对象;②西园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17)第八实幼:①大山后社区;②经济开发区、灵源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③派位招收父(母)在“北至佳源路、东至社马路、南至大深公路、西至林麒路区域内”企业务工1年以上并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员工子女。
八幼五里园:①林格社区;②经济开发区、灵源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③派位招收父(母)在“北至梧安溪、东至社马路、南至佳源路、西至世纪大道区域内”企业务工1年以上并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员工子女。
(18)安海幼儿园:①安海镇镇直户口“两一致”对象;②兴胜社区、复兴社区、海东社区、东鲤社区、鸿塔社区“两一致”对象;③安东村、型厝村、西安村“两一致”对象。
【温馨提示】大部分市直学校、池店镇、梅岭街道、安海镇区、磁灶镇区,购房落户对象增幅较快,容量较为紧张;陈埭镇、池店镇、安海镇区、东石镇区、深沪镇区、灵源街道等,务工子女相对集中,容量较为紧张。
附:咨询电话
晋江市教育局:0595-85681355
初幼教科:0595-85682803
青阳教育办:0595-82682332
梅岭教育办:0595-85653971
西园教育办:0595-85688851
罗山教育办:0595-88182847
新塘教育办:0595-88128535
灵源教育办:0595-85730885
陈埭教委办:0595-85196114
池店教委办:0595-85997636
磁灶教委办:0595-85891241
紫帽教委办:0595-85984904
内坑教委办:0595-88387272
安海教委办:0595-85799071
东石教委办:0595-85585761
永和教委办:0595-88081479
龙湖教委办:0595-85281602
英林教委办:0595-85481941
金井教委办:0595-85381934
深沪教委办:0595-88282494
西滨镇中心小学:0595-85182204
西滨镇中心幼儿园:0595 -82161399
市特教学校:8569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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