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出台政策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
纳税总额达到10万元可享惠利
晋江新闻网3月31日讯 日前,《晋江市关于进一步扶持泉州市(晋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出台,真金白银的扶持,对入驻晋江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是一大利好。
政策主要围绕“吸引优质机构入驻,激励入驻机构做强”的目标,从税收留成奖励、场地租金补贴、纳税总额奖励等方面,扶持入驻机构及产业园运行平台,奖励和补贴额度比照其他省市标准。
政策有哪些“干货”?《措施》规定,场地租金补贴方面,入驻机构可根据年纳税额度,前两年享有80-2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租金100%补贴扶持(第三年50%)。税收留成奖励方面,入驻机构第一年按晋江市本级留成部分的100%奖励;第二年起(四年内),年纳税额100万元以内、100万-20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晋江本级留成部分75%、80%、85%奖励。
在纳税总额奖励上,入驻机构年纳税总额首超300万元的给予机构一次性奖励5万元;在此基础上,年纳税额每增加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同时,对每实现一家机构年纳税首超10万、30万、50万元,分别按5000元/家、10000元/家、30000元/家补助产业园运营机构。
此外,为鼓励产业园区以外的企业扩大业务、提高纳税额度,园区外符合条件的机构可按本政策规定额度的50%进行奖励。
《措施》明确,凡年纳税总额达10万元的机构方可享受政策,政策一年兑现一次,年底考核次年初兑现。
据悉,2017年,泉州市(晋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正式开园。两年来,园区共吸引22家人力资源机构入驻,服务大泉州企业近万家,营收超6000万元,为晋江民营企业招引员工2万多人次,累计纳税超300万元。
(记者_陈维曦)
-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举行2019/03/09
- 八国常驻日内瓦代表和主要外交官参访新疆 感受社会稳定认可去极端化措施2019/02/27
- 福建省出台21条措施提高环卫工人福利待遇2019/02/26
- 福建省出台八条措施加强低保工作2019/02/21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