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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出台政策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9-03-31 09:07
  

纳税总额达到10万元可享惠利

  晋江新闻网3月31日讯 日前,《晋江市关于进一步扶持泉州市(晋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出台,真金白银的扶持,对入驻晋江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是一大利好。

  政策主要围绕“吸引优质机构入驻,激励入驻机构做强”的目标,从税收留成奖励、场地租金补贴、纳税总额奖励等方面,扶持入驻机构及产业园运行平台,奖励和补贴额度比照其他省市标准。

  政策有哪些“干货”?《措施》规定,场地租金补贴方面,入驻机构可根据年纳税额度,前两年享有80-2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租金100%补贴扶持(第三年50%)。税收留成奖励方面,入驻机构第一年按晋江市本级留成部分的100%奖励;第二年起(四年内),年纳税额100万元以内、100万-20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晋江本级留成部分75%、80%、85%奖励。

  在纳税总额奖励上,入驻机构年纳税总额首超300万元的给予机构一次性奖励5万元;在此基础上,年纳税额每增加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同时,对每实现一家机构年纳税首超10万、30万、50万元,分别按5000元/家、10000元/家、30000元/家补助产业园运营机构。

  此外,为鼓励产业园区以外的企业扩大业务、提高纳税额度,园区外符合条件的机构可按本政策规定额度的50%进行奖励。

  《措施》明确,凡年纳税总额达10万元的机构方可享受政策,政策一年兑现一次,年底考核次年初兑现。

  据悉,2017年,泉州市(晋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正式开园。两年来,园区共吸引22家人力资源机构入驻,服务大泉州企业近万家,营收超6000万元,为晋江民营企业招引员工2万多人次,累计纳税超300万元。

  (记者_陈维曦)

标签:人力资源|惠利|措施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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