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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埭一男子随意倒废物 或被罚5万元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9-03-30 13:14
  

  晋江新闻网讯“为了早点下班,我把车上装的废物载到南港路进行抛弃,没想到刚开始倾倒就被发现了。”说这话时,开货车的罗某后悔不已,而他面临的将是相关部门对其违法行为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时间回到3月21日晚8时许。晋江市陈埭镇城监中队在对相关路段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在陈埭镇南港路某空地旁停着一辆微型货车,有人正往空地抛弃废物,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制止,并将现场情况通告行政执法部门及环保部门进行处理。

  晋江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重案组当即组织执法、监测等人员到现场。“其中一组人员将车辆扣押并将被倾倒的工业固废予以称重,另一组人员仔细查看被倾倒的地块是否有被污染。”执法人员介绍说,当事人罗某是陈埭镇某公司驾驶员,当日,该公司指派罗某将一批过期的制鞋辅料送至回收站进行处理,但罗某图省事将其随意倾倒。“鉴于被倾倒地块未发现有被污染迹象,且被倾倒的过期制鞋辅料只有1 吨,该案随即转为普通环保违法案件处理。”

  目前,陈埭环保中队已对该案件立案调查,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八)的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表示,涉及危险废物的,将根据第七十五条(十二)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触犯环境污染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_阙杨娜 通讯员_庄俊彦 文图

标签:危险废物 |罚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吴美斌吴美斌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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