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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坑司法所 调解一起人身伤害纠纷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9-03-01 08:45
  

  晋江新闻网3月1日讯 近日,晋江市司法局内坑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由土地边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

  2018年12月12日,内坑湖内村赖某超与深圳村蔡某培、蔡某全因土地边界产生纠纷,赖某超被蔡某培和蔡某全殴打致伤。双方就人身伤害赔偿事宜产生纠纷,遂至内坑司法所请求人民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地听明他们的来意后,根据伤情鉴定结果,认真细致地为他们分析案情,针对双方矛盾的焦点分别运用了“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方法做工作。

  经过工作人员不懈努力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蔡某培和蔡某全同意向赖某超一次性支付医疗费及其他方面经济补偿费人民币45000元。赖某超对对方行为表示谅解。

  (记者_陈崟 通讯员_陈巧丹)

标签:内坑|司法所|人身伤害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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