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6年聚焦三农 发出这些惠农礼包

www.ijjnews.com   中国新闻网  2019-02-20 11:15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的比往年晚一些,但依然重磅。

  这份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全文1.1万余字,是21世纪以来第16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今年“三农”工作怎么干?中央一号文件重点从8个方面进行了部署,给农民发出了一系列惠农礼包。

  ——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被列为今年的首要任务。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中国还有多少农村贫困人口?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166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386万人。

  ——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

  “防止盲目拔高标准、吊高胃口,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攻坚期内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后,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表示,脱贫攻坚必须坚持现行的标准,也就是不缺吃、不缺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今明两年一定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一定要保证脱贫的质量。

  中泰证券研究所高级经济学家杨畅对记者表示,现阶段脱贫攻坚已处于最后决战阶段,相关政策力度有望持续。文件提出“及早谋划脱贫攻坚目标任务2020年完成后的战略思路”,这表明即使完成脱贫目标,并不表示任务结束,后续仍将继续发力。

  ——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土地可谓是农民的命根子。对于土地制度改革,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对记者表示,中央已经屡次强调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政策意图已经讲得很明确了,各地不能也不敢对农民进城落户作出这样的限制条件。

  ——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稳定粮食产量。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5亿亩。稳定完善扶持粮食生产政策举措,挖掘品种、技术、减灾等稳产增产潜力,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中国粮食产量经历连增之后开始下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粮食总产量65789万吨(13158亿斤),比2017年减少371万吨(74亿斤),下降0.6%。

  谁来种粮?在专家看来,作为人口大国,如果不大力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粮食安全主动权不掌握在自己手里,是非常危险的。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方面,中央一号文件着墨颇多,包括要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实施数字乡村战略等等。

  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到,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乡村企业,支持企业在乡村兴办生产车间、就业基地,增加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鼓励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城市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

  党国英认为,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等,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这都有助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

  针对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的内容也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占了不少分量。

  文件提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中央财政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等给予补助,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给予奖励。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解决农村“吃水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

  有些政策是直接影响农民钱袋子的,包括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向村庄延伸,推进提速降费。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

  (记者 李金磊 谢艺观)

标签:中央一号文件|惠农礼包
稿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蒋妮蒋妮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