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春节出门家电要断电吗?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为您释疑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19-02-01 16:46
  

  近日,家住湖里区的市民小蔡拨打新闻热线968820说,今年过年她要回趟老家,家里要面临半个月的“空窗期”,电器是该切断电源,还是像平常一样,照常运转?她希望记者为自己解解惑。

  为此,记者找到了国网厦门供电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离家的朋友们支支招,如何断电才能更安全?打算在家度过春节假期的市民们,用电时又需要注意哪些?

  长期外出建议关掉电源

  “为了图方便,我都是直接关总闸。”市民胡先生表示,他来厦门工作已有十年,每年春节都会回到老家武汉,每次都会将电源总闸拉下。但今年,他却特地挨个把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等电器的插头拔下来。

  看了不少网友评论,尽管胡先生也不确定,拔掉插头的断电方式是否更好,但他还是照做了,“主要是为了安全,麻烦一点也无所谓。”

  “其实,二者并没有不同。”国网厦门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郑建柏称,无论是将电源总闸拉下,还是将插头拔下来,这二者都能起到完全断电的效果,市民可以根据家庭实际需要自行选择,彻底将电源关掉。

  “这样可以避免因电器长时间无人看护,发生故障引发危险。”郑建柏说,例如一些平时处于待机状态的电器,像空调、洗衣机、电视机顶盒等设备,虽然开关已被关闭,但也会带来隐形的电量消耗,同时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短期出行冰箱热水器可照常运行

  不少市民都和胡先生一样,有着类似的想法,但也有一部分人在接受采访中表示无所谓。市民黄小姐告诉记者,自己平时经常出差,也都忘记给电热水器、冰箱等断电,“并不会有什么问题嘛。”

  郑建柏认为,在短时间内出行,冰箱、电热水器这种常用电器完全可以照常运行,不必进行断电处理。

  “但若是长时间外出,还是应该进行断电,”郑建柏说。值得一提的是,若是离家之际,不少人的冰箱里还留有食物,完全可以照常运行;若是执意想要断电的人,他建议要拿出冰箱内保存的物品,并且最好在其运行间歇进行断电,这样可以避免对冰箱的压缩机等零部件造成损害。

  对于电热水器,也是如此。日常生活中为了方便使用,不少人都会一直插着电源,减少烧水等待的时间。但郑建柏提醒市民,如果长期不使用电热水器,循环加热既费电又不安全。因此他建议,若是长时间没人在家,最好将电源插头拔掉,同时也应将内胆水排空,避免内胆内的水因长时间储存产生细菌、异味。

  家庭可先自检电路

  春节期间,选择在家团圆的市民也大有人在。针对这些人,郑建柏也给出了另一份用电安全“小窍门”。

  “这时候就要用‘千里眼’和‘顺风耳’”,郑建柏称,对于没有电力知识的普通客户来说,通过观察,看看电线的绝缘是否有破损、是否出现火花、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经常跳闸等;也可以仔细听听,线路是否出现异响等。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该立即请专业电工进行检查维修,才能确保自己过上安心的春节假期。

  大功率电器要“专插专用”

  家里热闹了,家用电器却不能“凑热闹”。郑建柏说大功率电器应尽量避免使用同一个插座。往年为了应付寒冷,许多家庭里的电磁炉、电暖器都会同时上线,甚至为了应付春节用电需求,有的家庭会自己乱接电线。

  他表示,私拉乱接电源线的行为不可取,会造成过负荷烧毁室内线路,引发停电、火灾和电器损害等事故。

  同时,郑建柏和记者说,对于家里有小朋友的,要格外注意,不要将电源插座、电源线随意摆放,避免儿童玩耍时误触;也可以在选择插座时,考虑带有安全保护罩的插座。“最好,还是要对小孩子加强教育。”

  最后,郑建柏提醒广大市民,在春节期间,如果有燃放烟花爆竹、节日祭扫的需要,要做到远离输配电设施和电力线路,避免导致电力设施损坏和人身危险。一旦发生电表箱总开关跳闸,为了自身的人身安全,请不要自行操作送电,应及时通知电力片区经理或者拨打供电服务热线“95598”进行处理。

  小贴士

  春节外出前

  还要检查这些

  关闭煤气、天然气等燃气阀门并熄灭明火。同时检查燃气胶管是否出现老化、泄漏等情况,及时做好处理工作。

  卫生间、厨房的水龙头要拧紧,防止漏水的情况出现。

  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锁紧。

  避免在阳台、走道等地方堆积杂物,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或楼下扔下的烟头等飞来的火种,引发火灾。

  查看家中是否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出门前最好将此类物品清理干净。

  (文/记者 陈雅真)

标签:断电|春节|用电
稿源: 厦门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