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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转卖银行卡获利公开庭审 晋江法院组织师生旁听“以案说法”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9-01-01 10:18
  

  晋江新闻网1月1日讯 在校大学生以每套250元的价格向同学购买4套银行卡信息,后银行卡信息被多手转卖,其中一张被直接用于网络诈骗,该大学生因涉嫌收买、非法提供他人银行卡信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晋江法院联合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40余名师生旁听一起收买、非法提供他人银行卡信息罪案件。本案法官结合案件涉及在校大学生买卖银行卡信息案情进行庭审法制宣传教育。

  晋江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6月,胡某向韩某(两人均系在校大学生)以每套250元的价格收购4张配套有密码、U盾、电话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的银行卡,后以每张600元的价格转卖给被告人黄某,但在江西银行卡因不能使用,后被退回。

  被告人黄某将上述户名为韩某的3张银行卡以每张1050元的价格转卖给被告人廖某。被告人廖某将这3张银行卡及从何某处以每张1050元的价格收购的3张银行卡共6张,以每张1500元的价格转卖给被告人陈某,被告人陈某再将该6张银行卡以每套1600元的价格转卖给被告人陈某飞,后被告人陈某飞溢价转卖给他人。

  后来,上述户名韩某的农业银行卡于2018年7月2日收到在晋江市永和镇马坪村被人以“刷单返佣金”的方式诈骗走的2.3万元。晋江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飞、陈某、廖某、黄某收买、非法提供他人银行卡信息资料,其行为均已构成收买、非法提供银行卡信息罪。晋江法院将择日对上述4名被告人进行宣判。

  本案中,胡某、韩某两人均系在校大学生,胡某因受被告人黄某利益诱惑向其同学韩某购买多张银行卡信息,而后又多手转卖,直至被诈骗分子利用于诈骗,造成被害人被骗2.3万元,这笔钱就是转入韩某名下的银行卡中。胡某因涉嫌犯罪已被另案处理。

  据悉,近期,晋江法院在审理多起诈骗案件中,发现被诈骗分子利用的银行卡信息,很大一部分系由在校大学生办理提供。承办法官现场提醒在校大学生,应提高对网络诈骗、信用诈骗的基本认知意识和防范意识,对涉及个人信息的重要银行卡、信用卡等物品,应妥善保管,不要随意提供给他人,更不要为了一点点返利诱惑,随意买卖个人或他人银行卡信息。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陈晓颖 尤燕玲

标签:银行卡|信息|大学生|价格|诈骗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颜英婷颜英婷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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