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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河流纳入社区矫正 灵源强化督促检查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8-12-22 11:18
  

  晋江新闻网12月22日讯 巡查河水有无异样、河道有无垃圾、河中有无障碍、河岸有无违章。日前,晋江市人民法院向灵源街道居民吴某发出了一封巡河令。据悉,吴某因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责令其参与巡查河流活动,灵源司法所接收了该服刑人员。

  据了解,该社区服刑人员巡河案例为晋江市出台《将巡查河流纳入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人员社区矫正方案》后的首例。灵源司法所接收了该服刑人员后,高度重视,根据法院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街道河长办沟通协调。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吴某除了按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外,还应以“灵源街道社区服刑人员巡河员”的身份参加灵源街道巡查河流行动,司法所负责监管,河长办负责组织,吴某应做好巡河记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给河长办。

  灵源街道有关领导表示,社区服刑人员巡河行动的顺利开展,拓宽了社区服务的种类,有助于增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培育生态保护道德和行为准则。

  (记者_林伊婷 通讯员_黄志达 李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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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吴择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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