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问:这次机构改革中,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有哪些?
答: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以及海域、海岛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调整市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体制。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承担的市辖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职责调整下放给市辖区。管理职责下放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统筹规范市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减排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应市生态环境局相应划转职责,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及各县(市、区)的环境保护局。
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将市农业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加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农业局。
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的文化、广播电视管理职责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市文化和旅游局加挂市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牌子。不再保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民政局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市政府办公厅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保留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政府办公厅的双拥工作职责、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具体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加挂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防火相关职责,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具体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将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管理局)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县级医疗保障部门对应市医疗保障局相应划转职责,作为市医疗保障局的派出机构。
重新组建市林业局。将市林业局的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园林局等承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林业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优化市司法局职责。将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法制工作职责划入市司法局。
优化市审计局职责。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市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职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经济责任审计职责以及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等职责划入市审计局。不再保留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
优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相关职责,市商务局的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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