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嫌邻居说话“难听”三人持铁棍上门打砸 被判刑七个月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18-11-21 11:09
  

  楼上楼下邻居因琐事结怨,楼上住户不满楼下邻居讲话和咳嗽,冲下楼往其屋内丢石头并入户砸东西,大打出手。近日,湖里法院发布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

  2017年4月14日晚上11时许,余某、程某、姜某听到楼下邻居吕某(均为化名)的一声咳嗽后,开始嘲讽吕某。“当时他说话特别难听,我们越想越气。”余某三人表示,他们听完吕某的一番话后非常愤怒,冲下楼去,先是往屋内丢石头,而后冲进屋子砸东西。

  据了解,余某、程某、姜某开的驾校就在住宅附近,平日里吕某曾抱怨驾校教练说话大声、学员嘈杂,因此报警投诉其扰民,双方就此产生嫌隙。

  法院经审理查明,余某等三人往屋内扔石头这一行为导致吕某右眼角受伤,后又手持铁棍打砸踢踹吕某住宅大门,强行进入屋内打砸财物,导致部分财物损毁。同月19日,余某、程某、姜某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三人共同赔偿吕某7万元并取得其谅解。

  最终,法院依法认定余某、程某、姜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湖法宣)

标签:铁棍|打砸|邻居
稿源: 厦门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