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案一审开庭
www.ijjnews.com  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 2018-10-19 14:58
2018年10月1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一案。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7月至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鲁炜利用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社长,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0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鲁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鲁炜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全国和浙江省、宁波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标签:鲁炜|受贿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中国证监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受贿、内幕交易案一审宣判2018/09/28
- 广东江门原市长邓伟根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2018/08/20
- 南平市建阳区原副区长林强被控犯受贿罪一案一审开庭2018/08/20
- 晋江法院公开宣判首起监察委移送案件2018/06/02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