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革命“五老”人员 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8-10-15 16:15
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通知,享受革命“五老”定期生活补助人员,在现行每人每月1070元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调整后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170元。补助标准从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本次调整补助标准所需的新增经费,由省、市、县(区)财政按7∶2∶1比例负担。市、县(区)财政负担的部分应及时安排下达,确保按时发放。
(记者 潘园园 实习生 陈佳丽)
标签: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福建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2018/01/05
- 福建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2016/12/22
- 2017年城乡最低生活标准提高 惠及泉州8.6万人2016/12/16
- 晋江市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620元/人2016/11/29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