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税务暂停受理网上申领发票 10月8日恢复服务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18-10-03 11:14
晋江新闻网10月3日讯(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耿致慧)法定节假日10月1日至10月7日期间,厦门税务的网上申领发票配送中心暂停受理申请。市税务局昨日提醒说,发票配送中心将于10月8日恢复服务,节日期间,企业可照常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网上购票申请,但税务部门不会受理。
据了解,为迎接国庆长假,税务部门在节前已做好应急措施,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通知企业,提醒企业实时关注发票结存状态,预估好用票量需求,在节前尽早提交发票领用申请,以备足所需用票量。同时,为确保纳税人的用票需求,税务部门也与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紧密联系,9月30日16时后至10月8日上午10时前的购票申请,将被统一安排在10月8日当日通过EMS进行配送。
税务部门提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71号公告,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以上两类纳税人如需购买超过本月发票票种核定的增值税发票用量,可携带相关材料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领用。
网上申领发票渠道
1.登录厦门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的官方网站→输入税号、密码、验证码→选择“发票申领”。
2.关注“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我要办理”→“发票验旧申领”→输入税号、密码、验证码。
3.添加“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小程序→选择“发票网上申领”→输入税号、密码、验证码。
4.下载“厦门税务”App→选择“便民办税”→“简便办税”→“发票申领”→输入税号、密码、验证码。
标签: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