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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暴力”讨债 五人涉恶犯罪集团落网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8-09-05 13:07
  

  晋江新闻网9月5日讯 经过一年多的工作,晋江警方成功打掉一个以李某为首的5人涉恶犯罪集团,共核实寻衅滋事案12起。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

  记者从晋江市公安局今日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7年1月,晋江市公安局接到受害人林某报警,称其因未按时还款,自家大门被人泼撒油漆。经警方调查,林某于2016年期间先后两次向梅岭街道一财务公司借款4万元,直至2016年年底还欠财务公司1万元。该财务公司老板系一名叫李某的江西籍男子。

  侦查期间,警方发现在2017年1月至5月期间,受害人林某的家门又多次被人泼油漆、贴大字报催债,性质恶劣。警方初步判断,这起案件并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以寻衅滋事立案调查。同年5月4日,警方抓获李某(男,41岁,江西人)、郭某(男,28岁,湖北人)、林某(女,28岁,莆田人)三名犯罪嫌疑人。

  因李某经营的财务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受害人不止林某一人,警方先后前往晋江西园、梅岭、永和、池店及惠安县等地取证调查。

  2017年6月,晋江市公安局召集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通过研判、案件串并等方式,进一步确定了该涉恶犯罪案成员的身份、组织架构等。警方发现这是一个固定的犯罪集团,李某是犯罪集团的老大、领导者,林某是集团的财务,郭某及张某(男,27岁,安徽人)、许某(男,32岁,四川人)负责催债。今年3月15日,该涉恶犯罪集团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经查,李某等人以放贷为生,后对借贷人进行上门、电话催讨等,若借贷人无法满足其要求,就以贴大字报、油漆喷字或泼油漆等“软暴力”,迫使借贷人妥协。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晋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陈金超介绍,与传统通过有形物理力所实施的“硬暴力”相比,“软暴力”虽然很少对当事人造成身体伤害,但对人心理上造成强制性、压迫性的伤害,同样有着较大影响,“软暴力”也是警方坚决打击的暴力形式。

  泉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晋江市公安局局长、晋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文荣表示,近年来一些非法讨债、非法拘禁类“软暴力”犯罪行为呈上升趋势。此前“软暴力”行为不好定性,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出台了司法解释之后,警方从此有法可依。“软暴力”行为超过3次以上,就可按刑事犯罪处理。他提醒市民,任何讨债行为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讨债是最有效的方法。

  (晋江新闻网记者_吴择 通讯员_陈耀宗 庄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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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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