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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多地打掉一批“保护伞”、“套路贷”集团!厦门公判重大涉黑案件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8-09-05 09:46
  

  近日,福建多地通报扫黑除恶行动最新动态,一起来看——

  涉黑涉恶问题典型案例

  龙岩

  日前,龙岩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件,具体包括——

  •龙岩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原副支队长苏健为涉麻涉毒及涉赌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问题;

  •龙岩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二大队原大队长陈静为涉麻涉毒及涉赌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问题;

  •龙岩市公安局中城派出所原科员戴玺为涉麻涉毒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问题。

  通报称,2014年3月至2018年1月,苏健在担任龙岩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巡特警支队副支队长期间,在明知涉麻涉毒犯罪分子非法生产或买卖制毒物品、涉赌犯罪分子非法开设赌场的情况下,接受其请托并收受贿赂,多次为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处罚。此外,苏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2015年至2018年1月,陈静在担任龙岩市公安局技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和网安支队二大队大队长期间,接受涉麻涉毒犯罪分子的请托并收受贿赂,为其打探案情、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法律处罚;承诺在收到举报和公安机关开展相关行动时,为经营微信赌博群的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致使其犯罪活动未被查处并从中获利。此外,陈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2015年,戴玺在担任龙岩市公安局技侦支队民警期间,违规将在侦控工作中获取的情报信息,通过他人泄露给涉麻涉毒犯罪分子,为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处罚并从中获利。此外,戴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最终,2018年4月,苏健、陈静、戴玺等3人,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三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泉州

  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街道前埭社区党支部原党员许传忠涉恶问题。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许传忠伙同他人以阻拦施工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以威胁方式强迫他人交易。2018年8月,许传忠因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洛江区纪委给予许传忠开除党籍处分。

  三明

  •三明大田县看守所原驻所医生方述坚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2017年3月至9月期间,大田县看守所驻所医生方述坚,利用其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巡诊、救治的职务便利,接受涉黑在押人员的请托,多次为其传递具有涉案信息的信件进行串供,并收受现金5000元及烟酒等财物,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7月27日,经县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明大田县看守所辅警郭传旺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私自为涉黑在押人员传递信件并收受好处的问题。

  2017年9月,大田县看守所辅警郭传旺同志利用协助管理看守所在押人员的职务便利,违规帮助涉黑在押人员私下传递非涉案信息信件2封,并接受其家属吃请及收受购物卡300元和酒。8月24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郭传旺同志党内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重大涉黑恶案件宣判

  厦门

  9月1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公开宣判以陈某杰为首的重大涉黑案件,该案共有54名被告人和3个被告单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17项罪名,案件主犯陈某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其他组织成员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二十年不等。据悉,该案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厦门市宣判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杰及其组织成员组织非法势力,形成各有分工的组织体系,凭借前期树立的恶名及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采取摆场、打砸车辆、枪击等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发展成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在被告人陈某杰的组织、领导下,该组织成员还大肆进行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串通投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非法采矿、故意伤害、妨害作证等犯罪活动以及强行侵占沙场、非法占用土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肆意欺压、残害群众,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案情复杂,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结合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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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扫黑除恶|保护伞|套路贷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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