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追授杨雪峰“时代楷模”称号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中央宣传部27日向全社会发布杨雪峰先进事迹,追授他“时代楷模”称号。
杨雪峰生前是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副大队长。他从警21年,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根基层、奋战一线,不怕工作辛苦,不嫌岗位偏远,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他认真履职尽责,苦练业务本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执行急难险重任务,总是以身作则、冲锋在前;他坚持执法为民,忠诚维护法律尊严,模范保障交通安全,干了很多暖民心、解民忧、护民安的好事实事,受到干部群众广泛称赞。2018年2月18日,杨雪峰在执行春运交通安保任务中突遭暴力袭击,与犯罪嫌疑人英勇搏斗,因伤势过重英勇牺牲,年仅41岁。杨雪峰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2次,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一段时间以来,杨雪峰的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广大干部群众认为,杨雪峰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好党员,是用生命守护平安的好民警。他的先进事迹,鲜明体现了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心系群众、服务基层的人民情怀,公正执法、坚守正义的价值追求,严守纪律、清正廉洁的道德操守,生动诠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生死关头彰显了人民公安的英雄气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安民警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杨雪峰为榜样,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服务人民的根本宗旨,立足岗位做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努力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与期望。
“时代楷模”发布仪式在中央电视台举行,现场发布了杨雪峰的先进事迹,宣读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追授杨雪峰同志“时代楷模”称号的决定》,中央宣传部负责同志为杨雪峰的亲属颁发了“时代楷模”奖章和证书。公安部、重庆市委有关负责同志,杨雪峰的亲友、同事,首都公安干警及社会各界代表等参加发布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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