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福建查获一起特大跨省污染环境案 查获有毒物质4820吨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8-08-23 11:08
  

  历经4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我省环保部门联手公安、检察等部门,在浙江省环保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查获一起特大跨省倾倒有毒物质的污染环境案件,抓获涉案人员9名,查获涉案有毒物质4820吨,斩断了一条横亘于浙江、福建的非法倾倒有毒物质链条。

  一日三地,寻踪废渣转移路径

  3月9日晚,南平浦城县环境监察大队联合荣华山产业组团环保分局对浦溪流域开展夜间巡查。晚上9点多,执法人员巡查至荣华山产业组团福建省成杰高分子有限公司门口时,发现有两辆装载来历不明的固体废弃物货车停在该公司门口土坑处,一辆货车正在倾倒废弃物,不明物质含水量较高且散发异味。执法人员当即上前盘查,但货车驾驶人员坚称不知装载货为何物,相关情况一问三不知。为进一步核实情况,避免线索中断,巡查人员立即将情况上报浦城县环保局。

  接到报告后,浦城县环保局迅速启动污染监察预警响应机制,立即增派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对固体及渗滤液进行采样检测,并将两名货车司机带回询问调查。经询问,货车驾驶员供认,车辆、废渣均来源于浙江江山,废渣已倾倒40余吨,其余并不知情。

  为查找固废来源,3月10日一早,浦城县环保局领导带领执法人员,由货车驾驶员带路,向浙江一路寻找废渣源头。上午10点半,调查人员与江山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一起来到浙江江山江化热电厂边空地上,发现了同一颜色和性状的固体废渣。经江山市环境监察大队、江化热电厂人员现场核实,该堆废渣为临时堆放,与江化热电厂无关。随后,货车驾驶员及其车队负责人被带往江山市环保局进一步问询,车队负责人终于供认,浦城与江山废渣均来源于浙江省衢州市的浙江晋巨化工集团硫酸厂。

  下午2点,调查组由货车驾驶员带路,马不停蹄赶往浙江衢州,进入浙江晋巨化工集团,到达硫酸厂的地磅站、固废装车点。现场发现随车过磅单与地磅单注明相符,该硫酸车间出口干燥废渣经工人持续冲洗后,含水废渣颜色与倾倒浦城的废渣颜色、积水颜色均一致,并同时得到货车驾驶员确认。

  部门联手,深挖细追终破跨省特大倾倒案

  经浦城县监测站检测,所倾倒红色固体渗滤液铜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1124倍,镉超标25.2倍。根据现场勘察,2车(随车过磅单显示)总量为142.5吨,已倾倒1车约70吨,已远超3吨的刑事立案标准,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罪,3月13日,浦城环保部门依法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福建省环保、检察、公安高度重视,启动重大案件响应机制,立即共同前往浦城进行指导,检察部门提前介入,当地公安随即依法立案。经环保、公安执法人员多次前往衢州等地调查取证,最终锁定倾倒的固体废物来自巨化集团所属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硫酸厂,废渣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泥与电石渣的混合物。

  在后续的调查中,又陆续在浦城县河滨街道、仙阳镇、莲塘镇发现3处工业固体废物倾倒点,倾倒总量约4820吨,均来源于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经资质部门检测,以及省、市环保技术人员和专家认定,其中131.76吨为具有毒性的危险废物、4667.6吨为含重金属污染物。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涉案9名犯罪嫌疑人,已有6人被批捕、3人取保候审。

  案发后,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迅速行动,在省环境监察总队、省固化中心的指导下,南平市环保局成立专案组,全力配合公安、检察机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同时,为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环保部门在公安部门调查取证结束后,立即将倾倒点开挖清运,规范处置固体废物,开展倾倒点环境生态损害评估及修复工作,并以倾倒点为中心,进行持续加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浦城县工业固体废物倾倒点周边、境内地表水及地下水均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未发现异常。

  (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魏然 管瑞凤)

标签:跨省|污染环境案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