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丰泽成功打掉涉恶团伙7个
近日,记者从丰泽区了解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丰泽区共打掉涉恶团伙7个,破获涉恶案件111起,刑拘139人,逮捕53人,起诉76人。
成功打掉“套路贷”涉恶犯罪集团
近日,丰泽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组在丰泽、晋江等地成功打掉一个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团伙成员26名。
据悉,年初至今,丰泽公安分局东海派出所连续接到多名受害者报案称,被某公司人员实施敲诈勒索。对此,分局高度重视,迅速介入调查。
经过民警侦查,发现该系列案件为“套路贷”案件。犯罪嫌疑人抓住受害者急需贷款的心理,以“违约金”“拖车费”“手续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而后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进而通过软硬兼施的手段对受害人实施敲诈勒索。
4月20日上午,专案组在丰泽、晋江等地集中实施抓捕,成功抓获犯罪团伙成员26名,现场扣押轿车9辆、台式电脑4台、笔记本电脑13台、涉案手机39部。经审讯,犯罪团伙成员交代了对多名受害者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目前,该团伙1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分局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判决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近日,丰泽法院快速行动,判决了一起涉恶案件。
为了垄断小区内的沙子、水泥、砖块及装修搬运生意,郑某与车某(另案处理)多次组织他人阻拦施工,不服从执法部门管理,破坏公共秩序等。经相关人员报警,侦查机关于2017年8月在丰泽区某小区内将被告人郑某抓获。归案后,郑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近日,丰泽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郑某作出一审判决。
经审理查明,2015年以来,被告人郑某与车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在丰泽区某小区经营沙子、水泥、砖块及装修搬运等生意。2017年5月底至7月,郑某多次雇佣并组织人员阻拦他人施工,不服从行政执法局、小区物业的管理,占用工地随意堆放建筑材料,破坏小区公共设施,并对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殴打,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丰泽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多次任意毁损公私财物、起哄闹事,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判决被告人郑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此次判决,为丰泽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再添新战绩,进一步推动了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立案一起党员涉黑恶案件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丰泽区构建起以社区组织为基础、各街道和部门为骨干的信息收集网络;广泛设立举报箱;发动各行业系统立足监管、开展摸排;建立线索提醒函制度;在区综治管控中心设立扫黑除恶数据模块等。
区公安、检察院、法院、纪委监委等主力部门分别组建专项工作队伍,建立联络员制度,强化四部门工作联动;强化公检法的办案联动;建立线索双向快速反馈机制;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腐败、充当“保护伞”问题纳入区委巡察重点内容,目前已立案一起党员涉黑恶案件,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正在加紧侦办。
同时,丰泽区还结合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排查整顿换届难点社区4个、相对难点社区19个,派出8个换届纪律工作督查组,严把“两委”入口关,防止涉刑、黑、恶、黄、赌、毒及恶意失信人员进入基层组织;在辖区2个重点项目征迁指挥部设立扫黑除恶联络点,重点打击征迁中可能涉及的“黑”“恶”问题;加大城中村、重要城市综合体周边等治安重点区域“乱”的治理力度,推动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记者 李菁)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