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泉州打掉全省首个黑社会性质团伙
晋江新闻网8月11日讯 昨日,泉州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会上披露,泉州警方侦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首起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昨日,洛江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今年2月6日,在泉州市公安局的统一组织指挥下,洛江公安分局成功摧毁卢某洋涉黑犯罪团伙,该案被省公安厅列为省目标案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侦破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
此案于今年7月31至8月3日开庭审理,共有被告人31人,他们的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运输毒品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
2016年以来,被告人卢某洋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对泉州市洛江区双阳一带的工程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渐形成以卢某洋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同时,卢某洋伙同他人在洛江区宏益国际城烂尾楼内开设“嗨吧”,为吸毒人员提供场所进行吸毒玩乐,并将敲诈工地、经营“嗨吧”等获取的经济利益用于组织开支、维系成员关系。该团伙有组织地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群众。
昨日,洛江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分别对卢某洋等人判处有期徒刑不等刑罚,其中5年以上17人,10年以上7人。主犯卢某洋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泉州警方始终坚持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项目,以“零容忍”态度,做到有一个打一个,保持严打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截至7月31日,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5个,涉恶犯罪集团16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7个,破获九类涉恶典型案件94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62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摸排问题线索63件80人,从中立案20件,已查结6件14人,其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1件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
记者_胡志法 实习生_陈雅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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