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称可帮购房者办居住证 换楼层 男子诈骗12万元
南安水头一楼盘销售人员假称可以帮购房者办居住证、换楼层,但收了钱却不办事
置业顾问“热心肠”购房业主“悔断肠”
涉案金额12万多元,嫌犯已被刑拘
帮要买房的外地人办理居住证,收款2000元至1万元;帮忙调楼层,收款5000元;帮购房者打折,收1万元……在南安水头某楼盘售楼部担任置业顾问的周某,假装热心帮忙,涉嫌诈骗作案12起。昨日,双手戴着手铐的周某,在南安看守所内接受记者采访时,深感后悔,表示不该赚这些违法的钱。
周某涉嫌诈骗已被刑拘
收了钱却没办成事 置业顾问被网上追逃
据经办此案的南安海联边防派出所民警介绍,今年7月7日,在水头上班的侯先生报警称,他在海联边防所辖区一在售小区买房,交了首付三个多月,一直没签购房合同。此外,置业顾问周某收了他7888元,声称可以帮忙办居住证、换楼层,但至今事没办成,人也不见了,怀疑被诈骗。
民警介入调查发现,周某利用自己置业顾问的身份,涉嫌诈骗十多名购房者的钱财。从2017年12月开始,周某以可以帮忙办理居住证为由,先后向吴先生等12人收了2000元至14000元不等的手续费。此外,他还以帮忙房价打折、帮忙换楼层等名义,向购房者索要手续费。
民警核实,2017年12月到2018年5月,周某涉嫌诈骗的钱款总数达到128038元,其中在案发前退回了58400元。不过,周某已经于6月份辞职离开,民警多次电话传唤,他均置之不理。
8月初,周某被列为网上追逃。近日,他在龙岩一网吧上网时被当地警方抓获,并移交给海联边防所。
轻信置业顾问 12名购房者被骗
侯先生是四川人,在水头工作多年,想在水头购房落户。得知水头某楼盘开盘,他于今年3月份到售楼部看房,接待他的就是周某。
侯先生是外地人,按照相关规定购房需要居住证。周某表示,只要给他6000元就可以帮忙办居住证,一周后就能拿到。侯先生信以为真,于3月20日转给周某2000元作为定金。之后,侯先生交了20多万元的首付,并签了认购协议。几天后,得知侯先生对所选楼层不满意,周某声称只要给他几千元钱,就可以帮忙换楼层。侯先生先转了888元给周某。一个月后,周某说钱不够,让侯先生再转5000元。之后,他又要求侯先生将办理居住证的4000元余款结清。由于没有拿到居住证,侯先生就没有转这笔钱。“居住证没办成,楼层也没调成。”侯先生很生气,由于没有居住证,他至今还无法签购房合同。
温州人叶先生在水头上班2年多,想买一套房子自住,他于今年2月到售楼部看房,并加了置业顾问周某的微信。“周某说外地户口要有居住证,才可以买房。”叶先生知道办居住证没那么快,不过周某声称可以帮忙。“我相信他,因为他是销售顾问。”叶先生转了3000元定金给周某。一周后,周某称居住证已经办好,问叶先生索要余款3000元。叶先生将尾款转给周某,但没去拿居住证。
4月5日,周某联系叶先生,声称公司做活动,车位定存5000元抵30000元。叶先生就转了5000元。落网前,周某将5000元退还。
侯先生、叶先生两人都表示,他们都很相信置业顾问,转账给周某的钱款均没有要求对方出具发票、收据。
半年多来,类似被周某骗的购房者共有12人。
非法所得钱款已经被挥霍
据民警介绍,周某是安徽人,今年26岁,大学毕业后开始从事售楼工作,于2017年到水头这个新楼盘当置业顾问。今年6月,该楼盘的房子卖得差不多了,公司要将他们调到漳州。周某声称他的女友在龙岩,便从公司辞职到了龙岩。
周某涉嫌诈骗的总金额有12.8万余元,案发前陆续退了58400元,剩下的钱,都被他“吃吃喝喝花掉了”。
接受记者采访时,周某表示,当时只是想赚钱,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后,他非常后悔。
周某的母亲得知儿子涉嫌诈骗后,已经从老家赶来,她表示将替儿子退还剩余的款项。
目前,周某涉嫌诈骗已经被南安警方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居住证申领并不需要收费
就周某涉嫌诈骗一事,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张传江律师分析后认为,这么多购房者被骗,是因为他们太轻信置业顾问周某了。首先,申领居住证只要到辖区派出所咨询一下,就知道根本不需要花钱。至于房地产公司的一些优惠措施,也可以直接到售楼部咨询。其次,在钱款往来过程中,受害者的警惕性不够。购房各种款项往来,应该直接交给房地产公司的财务,并索要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据。此外,作为销售人员,是不能私下收费帮人更换楼层的。如果周某收钱,并成功帮客户换了楼层,那他作为一名在职人员,则涉嫌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
据海联边防所民警介绍,居住证申领不需要收取费用。外来务工人员在泉州辖区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这3个条件之一(1.合法稳定就业,2.合法稳定住所,3.连续就读),并提供相应材料即可到辖区派出所申领。
(记者 陈明华 通讯员 诸黎君 陈群峰 文/图)
- 泉州男子跟随“微信好友”炒汇率 90余万元打水漂2018/08/09
- 假扮励志“茶叶女” 博得不少男顾客好感甚至给她发红包2018/08/08
- 男子试骑摩托车有去无回 涉及诈骗被行政拘留6日2018/08/07
- 骗子冒充领导骗走4.5万元 反诈中心3分钟内冻结全部金额创纪录2018/08/03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