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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两违”问题福清6人受处分 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www.ijjnews.com   福州晚报  2018-08-04 12:04
  

晋江新闻网8月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福清市纪委监委近日对不久前查处的4起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典型问题予以通报,相关人员受到处理。

音西街道林业站原站长黄水玉违建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5月间,黄水玉未经审批,擅自在音西街道龙溪村围仔底后山的果园地违法搭建围墙和鸭舍。经测绘,围墙占地面积约36.5平方米、鸭舍占地面积约32平方米。黄水玉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音西街道洋浦村党员黄金发未经审批建造养殖场问题。2016年5月,黄金发未经审批,在音西街道洋浦村莲花池山上违法占用林地建造养殖场。经鉴定,黄金发占用的地块面积为0.575亩。黄金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田镇玉瑶村党支部书记翁祖善等人未认真履职导致村民违建问题。2014年12月,龙田镇玉瑶村翁厝自然村村民翁某在已有一栋5层楼房的情况下,仍以其妻池某的名义申请建房。负有调查、审核职责的玉瑶村党支部书记翁祖善、村委主任余乃龙,以及村党支部委员、土地管理员何建彬,未依照有关规定履行调查、审核职责,让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池某建房申请获得审批并建成一栋4层楼房。翁祖善、余乃龙、何建彬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口镇村建服务中心原主任李峰成收受违法建设当事人财物等问题。2013年4月至2015年下半年间,李峰成利用职便,为海口镇梧屿村村民俞某、南厝村村民陈某等20人在旧房改建、新房建设审批及违法抢建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送款共计46000元。李峰成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收缴违纪款,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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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福州晚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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