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出台政策盘活闲置工业厂房 符合条件者 最高奖100万元
晋江新闻网8月2日讯 近日,晋江发布《关于鼓励闲置工业厂房盘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闲置厂房进行租赁、转让、转型新兴产业用途的企业项目予以奖励。据悉,此举旨在进一步盘活闲置工业厂房、优化资源配置和城市功能布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根据意见,对承租入驻闲置厂房的项目,在入驻当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且纳入固投统计、年租金已付清、项目已投产并产生纳税贡献和当年度新增纳入规上工业统计的或原有规上工业企业新增产值增速超过15%(含)以上的,晋江市财政给予承租方2元/平方米/月的补助(据产权证面积或租赁面积孰低原则,下同),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
对不改变原工业厂房用地用途情况下,采用转让方式盘活闲置厂房的企业,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对厂房闲置或陷入困境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对入驻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按交易额计算一次性给予3%的贴息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给予“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晋江鼓励企业充分利用闲置工业厂房,在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举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文化、仓储物流及其他新兴产业的,不需要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审批手续。
“作为晋江首个关于闲置工厂的奖励政策,方案的出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这些天有不少企业打来电话,询问方案的相关执行细节。”晋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此方案,上述人士建议,企业应关注以下几点:一是方案里提到的“闲置工业厂房”为土地权属合法,土地使用权证用途为工业,地上的建筑物已取得房产证,产权明确且无权利负担,位于方案指定的范围内;二是闲置的厂房必须处于安全且闲置超过3个月以上;此外,闲置厂房出租(售)方及承租(受让)方均在晋江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符合相关细节规定。
“这样的奖励方案很接地气,值得点赞。”家住陈埭花厅口的丁先生原先从事制鞋加工,近年来,他零零散散地把厂房分割出租出去,但仍有一大部分厂房闲置。获知此政策出台的消息后,他第一时间便把相关信息转发给身边的朋友。丁先生说,深入了解政策并盘活现有厂房将是他下半年的工作重点。
晋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郭浪滔表示,经信局将通过政策鼓励原有的闲置厂房进行盘活,腾笼换鸟,让新的项目或需增产的项目能够充分利用现有厂房,快速建设快速达产。
(记者_蔡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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