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定格历史:炮火变烟火 31年前厦金首次同放烟火庆新春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18-07-30 15:30
  

  2018年2月16日晚,2018年海峡两岸春节焰火晚会在环岛路黄厝沙滩举行。图为厦金两岸同时燃放焰火的景观。

  2012年春节,“两门”齐放焰火庆新春。

  1987年1月29日晚7时30分,厦门与金门同时燃放焰火。这是海峡两岸同胞在结束军事对峙后,首次同放焰火共庆新春。此后,厦门和金门每年春节都会同时燃放焰火。

  在厦门,问起过春节最期待的事,不少人会说道:到环岛路黄厝沙滩看厦门金门对放焰火。这一传统又热闹的过节方式,让厦门春节氛围更加浓厚,更成为海峡两岸互贺传统佳节的习俗。

  但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两门”首次同放焰火庆新春可追溯到31年前——1987年的兔年春节,大年初一晚上,厦金海域上空第一次出现了由两岸同胞同时燃放的节日焰火。这是两岸“隔绝”几十年后,第一次彼此默契、有意呼应,同放焰火庆新春。

  两岸变炮火为焰火,作为对台前沿,这是改革开放后,厦门在对台交流工作中不得不提到的一个富有特色的品牌,已经成为两岸交流的文化情感纽带,成为两岸同胞过春节必看的节目。

  一个提议成就历史节前几天临时筹备

  说起这一历史事件,厦门市台属联谊会副会长张飞舟最有感触。

  1987年春节前夕,大概在农历腊月二十五前后,时任厦门人民广播电台对金门广播部主任张飞舟,偶然听到节目主持人庄静说了一句,她听台湾电台说“台湾今年要在金门放焰火,希望让大陆同胞一起观看。”

  这让他立马产生了一个想法:“这是一个好兆头,如果我们厦门在离金门最近的地方也同时燃放焰火,那十分有意义啊。”

  再次确认这一事实后,张飞舟立刻向市领导汇报自己的想法。市里召开联席会议,很快采纳了他的建议。因为距春节时间极短,市里还连夜组织人员赶往广东东莞采购焰火。

  “绚丽的礼花今晚竞放在厦门和金门上空。两地百姓隔岸观景,共度佳节良宵。”第二天,1987年1月30日,新华社报道了这一历史事件后,一百多个字的新闻稿一下子轰动海内外,《人民日报》《香港文汇报》《福建日报》等50多家媒体纷纷转载。

  要知道,当时厦门、金门两地仍处于军事对峙状态,这一历史时刻成为当年春节期间最振奋两岸民心的大事。

  当这一提议变成事实被纷纷转载报道时,张飞舟哽咽了,记忆的风帆再次驶进那段最刻骨铭心的岁月。“我的亲人就在对岸。从小我就听妈妈念叨着姨妈是最亲的人,什么时候才能够见面。”

  张飞舟来自平潭岛,家乡开门见海,一个夜晚的顺风帆船就能到达台湾。1945年,张飞舟出生那一年,姨妈一家去了台湾,一别就是几十年。“姨妈和妈妈两姐妹相依为命,感情特别好,同胞分离成了她们心里最深的痛。”

  忍不了思乡思亲之苦,1983年,70多岁的姨妈辗转从香港第一次回到厦门。“姐妹俩走到哪都手牵着手,舍不得放下,连上日光岩也牵着手。”

  如今,张飞舟和姨妈的儿女一直保持着联系。他们这一代不用再饱受骨肉分离的痛。深受家庭的影响,张飞舟一直关注对台工作,工作的选择也与此有关。中央电视台四套的《海峡两岸》是他每天必看的节目。“两岸同放焰火,这是一种美好的愿景,是两岸和平的象征。”张飞舟深情说道。

  焰火表达的和平愿景,也慢慢成为现实。就在1987年10月,台湾当局宣布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

  焰火成为固定节目两岸交流越来越深

  从1987年开始,每年大年初一晚上厦金互放焰火共庆新春成为固定节目:一道最靓丽的风景,两岸用独特的方式传达情谊。

  除了何厝,厦门还在环岛路会展中心广场、白鹭洲、鸿山公园等地点,与金门互放焰火。后来,固定在黄厝海滩燃放。两门齐放焰火的时间,一度也从大年初一增加到元宵、中秋等传统节日。

  厦门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林书春曾经多年忙碌在一线,参与焰火晚会的筹备。让他印象最深的是2004年,“当时在国际会展中心广场一带的焰火燃放现场,时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昌平与时任金门县县长李炷烽连线对话,隔着厦金海域,通过电话互致新春问候。”当时,正在厦门集训的乒乓球国手也观看了焰火晚会。

  那天海边风很大,林书春心里却暖烘烘的。他说,“这一年两岸同放焰火庆新春的盛况,第一次在中央电视台的新闻、综合、国际频道同步直播。”

  时任市文化局副局长李云丽,从2003年开始参与这一事件,此后连续六年的大年初一都在现场忙碌。谈到焰火,李云丽如数家珍:多大口径的焰火能放多高,她都能脱口而出。

  “‘两门’齐放焰火庆新春,已经成为两岸交流的文化情感纽带,这是文化认同。”让她感触深刻的还有,此后去金门都会被问道,“你们今年还放不放啊?”

  绚丽的烟花,寄托着厦门、金门民众对新年的祝福与期待,更点燃了两岸浓浓的亲情。作为我市对台工作职能部门,市台办负责两岸焰火晚会的联络协调工作,焰火晚会筹备期间,就燃放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数量等与金门方面沟通,燃放现场,直接与金门方面的具体负责人通话协调。

  2009年,厦门这一边的焰火晚会交由思明区承办。随着两岸交流的日益密切,后来“两门”都会互派代表共同见证。

  厦门市台商协会秘书长赖怡全就去了三四次。“大年初一一早过去,也帮忙协调现场燃放的一些细节。燃放的确切时间由两边代表电话来沟通。”今年狗年春节,厦门市台商协会一下子去了三位代表,还带着家人过去。

  赖怡全在厦门经营一家运动类企业,厦门已是他的第二故乡。如今的厦门已经成为台湾青年创就业的热土。厦门在对台交流交往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在两岸人员往来、文化交流、经济合作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绩。

  重温历史

   “两岸烟花,离得这么近啊”

  当年海防前线的何厝居民,深情回忆31年前的那个大年初一之夜

  空气中似乎弥漫着熟悉的焰火味,一种怀旧的情绪久久弥漫在老人们的心头。

  何厝下何309号,74岁的何亚朱站在自家五楼天台上,深情望向东边的环岛路,指向前方不到700米处说道,“31年前的大年初一晚上,我们就在香山那边燃放。它的前面是小金门,后面是大金门,往南边是大担。离得是这么近啊。”

  思绪退到了当年那个令人难忘的夜晚:先是大担岛方向上空蹿起火花,隔了约1小时后,我们村高处香山也开始燃放焰火。当时还想着对岸还会不会放,没想到,小金门也放起焰火。彼时,“两门”礼花交相辉映,同放了三四十分钟,海峡两岸呈现一派和平喜庆的节日气氛。

  何厝村,海防前线,厦门岛内离金门最近的地方。从小听着炮火的声响,那晚传来的焰火燃放声,让全村村民惊喜地从家里跑出来,仰起脖子,久久望向海边。

  76岁的郭胜源笑着回忆道:“当时三层高的渔民俱乐部是村里最高的建筑,那天晚上不少村民争相跑到渔民俱乐部天台去看。”

  “很新奇,很兴奋,很激动啊。”一旁76岁的何明全一连说了三个“很”表达心声。其实,三位老人还有一个共同的身份——“英雄小八路”成员。在1958年炮击金门战斗中涌现出来的这些昔日少年英雄,对于厦金齐放焰火有着更深刻的感受,“炮火变焰火,在传统春节佳节,用传统的方式共同欢庆新春极具意义,两岸同胞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啊。”

   “四十年四十事”候选3

  厦门国企在全国

  率先实行税利分流

  1988年1月20日,经财政部批准,厦门市66家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实行税利分流,主要内容是降低所得税,取消调节税,改税前还贷为税后还贷。

  厦门首次拍卖国营

  和集体所有制小企业

  1988年1月25日,厦门市首次公开拍卖商业局下属的3家国营和集体所有制小企业,首开厦门小型企业拍卖先例。这3家企业分别是全民所有制的佳味虾面店,集体所有制的竹树脚饮食店和内厝澳理发店。

  厦门机构改革

  开始起步

  1988年5月14日,厦门市委颁布通知,决定停止7家行政性工业公司和二轻管理局行使主管单位的行政职能,转为经济实体;组建厦门集体企业联社,列为事业单位,代行市政府管理市属集体企业的部分职能。相应调整计划机构设置,“九室两处一组”撤并为“七处两室”,缩减机关人员。

  厦门获准设立

  台商投资区

  1989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厦门经济特区及厦门市的海沧、杏林地区作为台商投资区。

  1992年12月31日,国务院又批准设立厦门集美台商投资区。

  【征集令】

  欢迎您推荐

  特区重大事件

  ●征集时间:

  7月19日-9月30日

  ●征集内容:

  推荐或者自荐改革开放以来厦门特区重大事件,包括涉及社会民生经济发展或者重大改革事件。

  推荐文图发送到邮箱xmrbmsb#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注明邮件主题“改革开放四十年四十事推荐”。照片需附上文字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人物及相关历史背景,并注明推荐者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如果是重大事件,纳入“改革开放四十年·四十事”;如果不够重大,但是生动有趣回顾历史,将纳入“改革开放四十年·厦门影像印记”。

  (文/记者 吴燕如 吴晓菁 图/记者 姚凡)

标签:炮火|烟火
稿源: 厦门日报  编辑: 陈子汉刘忠琴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