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正文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首次写入福建省立法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8-07-25 09:22
  

  《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提交一审

  24日,《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提交正在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第一的发展理念”首次写入我省立法,并贯穿整个条例(草案)始终,成为可操作、可执行的规定。

  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谈及该条例的必要性时表示,形成一部从整体和全局规制生态文明建设的牵头抓总的基本法规,以解决单靠分散的法规规章、政策文件调控生态文明建设的问题,也为制定出台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措施提供法律依据,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条例(草案)充分吸收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成熟经验做法以及调研中获取的基层经验,尊重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努力将其中的好做法转化为法规形式予以推广施行:如我省水土保持治理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汀经验”,条例(草案)对我省水土保持治理经验进行总结提升,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水土流失治理计划,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开展以小流域、坡耕地、崩岗为重点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引导社会资本用于水土流失防治;又如发端于我省的河长制,获得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条例(草案)将河长制、湖长制上升到立法层面,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全面推行河长制和湖长制,各级各流域河长、各湖泊湖长应当组织做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及相关执法监管考核等工作,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完善河湖管护标准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此外,条例(草案)还将我省林改成功的经验也纳入了法规。

  (记者 郑昭)

标签:绿水青山|金山银山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