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礼任泉州市副市长、代理市长
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王永礼任副市长、代理市长
23日,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王永礼为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卢炳椿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泉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接受康涛辞去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决定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永礼代理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受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委托,副主任许文贵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建生、朱团能、曾巍、吴友才、蔡思红,秘书长欧阳秋虹出席会议。副市长洪自强,市监委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扬捷列席会议。
会上,王永礼作任前供职发言。
会议决定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9日至10日在泉州市区召开,会议将补选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记者 颜雅婷 蔡紫旻)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23日,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万里,副主任张建生、朱团能、曾巍、许文贵、吴友才、蔡思红,秘书长欧阳秋虹参加会议。副市长洪自强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上半年)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工作方案;会议讨论通过关于立法评估工作规定,书面报告了我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调研情况。会议还确定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提出下次主任会议建议议题,并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
会议指出,办理代表建议是促进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和应尽的法定职责,要继续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取得实效;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律效果评估机制,做好地方立法评估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和决策水平;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人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督促政府认真实施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到实处。
又讯2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会议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康涛辞去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关于提请审议决定王永礼代理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草案)和关于王永礼代理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万里,副主任张建生、朱团能、曾巍、许文贵、吴友才、蔡思红,秘书长欧阳秋虹参加会议。
(记者 颜雅婷)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18年7月23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王永礼为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决定免去卢炳椿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康涛辞去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8年7月23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泉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康涛辞去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王永礼代理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7月23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泉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永礼代理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2018年7月23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泉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9日至10日在泉州市区举行,建议会议议程如下:
1.补选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2.其他。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职务人员名单
(2018年7月23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卢炳椿的泉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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