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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团旅行遭擅改景点 法官提示:旅行社需担责

www.ijjnews.com   新华网  2018-06-18 12:07
  

  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记者熊琳)报团出游是许多人节假日期间的选择。然而,报名旅行团却遭遇擅自更改景点怎么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提示,这种情况下,旅行社需担责。

  小张喜欢喝啤酒,爱好旅行的他决定在某旅行社报名参加某地“五日游”,主要是为了参加在该地举办的知名啤酒节,旅行社此次推出的“五日游”的主打项目就是该啤酒节。小张正是基于此才交纳了5000元团费参加此次团游。

  到达后的第二天晚上,旅行社导游带着包括小张在内的团员参加了该“啤酒节”。小张当时有些纳闷,“啤酒节”上,他并没喝到其他品牌的啤酒,“组委会”提供的仅为该地某啤酒厂家生产的一种品牌的啤酒。不过沉浸在欢乐氛围中的小张也没放在心上。事后小张才知道,当天参加的“啤酒节”并非真正的“某地啤酒节”。最终,小张起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退还报名费5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等,旅游者请求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小张此次报团旅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参加“某地啤酒节”,而旅行社擅自更改景点致小张参加团游的目的无法实现,旅行社已构成根本违约,故法院依法判决旅行社返还小张报名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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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新华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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