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未来三年 每年新建10所公办幼儿园
晋江新闻网6月17日讯 近日,晋江市出台了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未来3年学前教育发展目标,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学前教育在财政投入、规范管理、师资配备、保教质量等方面不断发展。
至2020年底
全市公办园达80所以上
“学前教育的普惠发展,可以让市民拥有更多的教育获得感。我们希望,到2020年,晋江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能达到85%,让更多幼儿享受到普惠教育资源。”晋江市教育局初幼教科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截至2017年秋,全市共有幼儿园(班)431所,在园幼儿从2014年的8.1万人增加到8.6万人,学前三年入园率从97.94%提高到98.24%;公办幼儿园从42所增加到57所,全市361所公、民办幼儿园实行普惠收费,占83.76%,惠及幼儿7.01万人,占在园幼儿81.51%,普惠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
在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期间,晋江将进一步调整资源结构及布局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机制,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方面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给予扶持。同时鼓励公办幼儿园通过结对帮扶、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片区联动等形式,扶持有条件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创建示范性幼儿园。
公办园的发展,是晋江学前教育发展的一个缩影。据悉,按照常住人口和幼儿生源现状,2018—2020年,晋江每年将新建10所公办幼儿园,并将年度建设任务纳入晋江“为民办实事”项目。至2020年底前,全市公办园总数将达80所以上。
小区配套幼儿园
可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
落实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将配建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园,也是未来三年,晋江学前教育的一大亮点。
“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晋江市教育局初幼教科负责人表示,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幼儿园和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作的意见》(闽教发〔2018〕7号)相关政策规定,对需规划配建幼儿园的地块,应由城乡规划局明确配套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位置等规划条件,国土资源局在编制土地招拍挂出让文件时,应征求教育局意见,将配建幼儿园产权归属及无偿移交等主要事项与规划条件一并纳入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
此外,根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划所配建幼儿园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一律按协议期限无偿移交当地教育部门开办幼儿园。当地教育部门要及时接收配建幼儿园,并采取开办公办幼儿园或择优引入社会资本开办普惠性民办园的方式,优先满足本小区适龄幼儿就近入园。针对目前已建成的居民小区内民办幼儿园,争取在2020年之前,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助监督实施。
(记者_蔡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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